索引号 | xzfgzbmxwjj/2020-0194 | 公开日期: | 2020-12-25 15:55 |
来源 | 石泉县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表 |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表
序 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案件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及期限 |
处罚机关和日期 |
1 |
石卫医罚(2020)19号 |
陈X无医师执业证开展医疗美容手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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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X |
2020年9月2日,当事人余X来我单位投诉美容师陈X在石泉县池河镇鲜女美妆店内给我做双侧双眼皮、眼袋抽脂、眉提升术后,自述左眼红、肿、痛。通过卫生监督员调查,陈X无医师执业证,开展医疗美容手术。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参照《陕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及实施标准》,给予取缔,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600元,并处人民币4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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