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000 | 公开日期: | 2020-12-08 16:55 |
来源 | 石泉县医疗保障局 | ||
内容概述 | 现将陕西省医保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送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发〔2020〕5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医疗机构按照文件规定,对违反合同约定、配送不及时、影响临床用药的配送企业,及时上报县医保局,县医保局按程序进行上报。 |
全县各公立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陕西省医保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送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发〔2020〕5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医疗机构按照文件规定,对违反合同约定、配送不及时、影响临床用药的配送企业,及时上报县医保局,县医保局按程序进行上报。
石泉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