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000 | 公开日期: | 2020-12-08 16:47 |
来源 | 石泉县医疗保障局 | ||
内容概述 | 现将安康市医保局下发的《关于明确县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安医保发〔2020〕9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医疗机构及时按照文件规定,对收费系统进行调整并做好医保目录对应,县医保局将对各医疗机构进行督查。 |
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安康市医保局下发的《关于明确县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安医保发〔2020〕9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医疗机构及时按照文件规定,对收费系统进行调整并做好医保目录对应,县医保局将对各医疗机构进行督查。
石泉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