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czj/2020-0398 公开日期: 2020-09-25 09:21
来源 石泉县财政局
内容概述 人大代表建议及复函

关于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服务机构的建议​及复函

关于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服务机构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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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衔代表:  

 容:

在决胜全面小康和决胜脱贫攻坚新的历史时期,随着政府的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特别是脱贫攻坚扶持政策不断出台,农村市场持续扩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财政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资金越来越多,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模逐渐壮大,以中池镇为例,脱贫攻坚期间财政注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就达到了1588万元。但由于当前农村人才匮乏,集体经济组织自治能力不足,镇财政所人力资源有限,随着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务增多,已很难维持财务规范化运行。

  

建立农村集体经济会计服务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集体经济有偿服务的方式,吸引财会专业人才,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充财务管理力量。



类别:A

签发人:何飞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复函

石财函〔2020〕48号

沈红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服务机构”的建议,我单位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规范化建设提出的宝贵建议。近几年来,借助脱贫攻坚机遇,县委、县政府坚持以党建为统领,把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提升基层党组织能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全县150个村均成立村级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累计注入各类财政资金1.48亿元,“空壳村”全部消除,74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已实现收益分红近800万元,76个非贫困村预计到2021年底实现收益400万元左右,发展成效初步显现。

为确保村集体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了《财政扶贫资金扶持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管理办法》、《石泉县光伏扶贫电站运行及管理办法》、《石泉县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石泉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石泉县村级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及收益资金分配管理办法》,用于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保障、扶持奖补、资金监管、收益分配等长效机制,并在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

您建议“建立农村集体经济服务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集体经济有偿服务的方式补充财务管理力量”,因县级财力有限,根据省市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目前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提高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一是我局配合农业农村局加强镇、村现有人员培训力度,鼓励并支持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第三方财务公司或聘请专业人员从事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专业化水平。二是依托县农业农村局和石泉农商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由农商银行搭建集体经济账务管理平台,培训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电算化记账,确保账务处理科学规范。三是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促进村级财务规范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统筹安排,遵照省市财政要求,学习其他地区先进经验,配合县农业农村局指导镇、村不断完善优化集体经济财务管理方式方法,助推村集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请反馈意见。

联系单位电话:石泉县财政局   0915-6325640

石泉县财政局

20209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