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jzfcgz/2020-0068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城关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城政发〔2020〕51号 成文日期: 2020年11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11-13 11:37
内容概述 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全面贯彻落实我镇“七五”普法规划,加快法治城关建设进程,根据中共石泉县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石泉县民政局、石泉县司法局、石泉县经济贸易局(石普法办【2020】18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按照我县“七五”普法规划要求,2020年我镇还需创建

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有农光村、元岭村、江南社区、红星村、东风村、双喜村、龙堰村、新民村、雷兴村、红二村、双桥村、太阳村、双樟村,请相关村(社区)对照创建标准,迅速开展工作。

二、创建标准

严格落实《安康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指导标准》

三、 组织领导

创建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专门成立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陈孝会为组长,镇党委镇政府镇长何毅、副书记张军为副组长,并由党政办、综治办、民政所、司法所等站办所负责人、创建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镇综治办负责按方案要求联合组织实施。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实施申报阶段(2020年10月底——2020年11月2日)。 

本阶段开好两个会,一是由镇党委、镇政府召开参加创建活动的村(居)委会干部动员大会。会议由镇主管该项工作的领导作动员讲话,组织大家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理清工作思路,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由开展创建活动的村(居)委会召开村级动员大会。会议由村(社区)支部书记对开展创建活动进行动员布置,引导村民积极、自觉参与“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参加创建活动的村(居)委会在11月1日前将《安康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审批表》(附件2)报镇综治办黄钟杰处。 

第二阶段:宣传教育阶段(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4日)。 

充分利用现有宣传资源,组织宣传队伍深入到各村(社区)进行法治宣传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宣讲。城关司法所到各村(社区)上一堂法治教育课,通过各种宣传教育,增强村两委干部的民主、法治意识,更好地村民自治组织正确开展活动,鼓励支持他们大胆行使自治权利,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让村民真正投入到“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当中。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2020年11月5日—2020年11月14日)。 

由镇政府各职能站办所负责帮助开展创建活动的村(居)委会完成以下工作: 

(一)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删除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条文;

(二)修订完善各项制度:①民主选举制度;②民主管理制度;③民主决策制度;④村务公开制度;⑤民主监督制度;⑥财务公开制度;⑦党员干部学法考试制度,建立告示成绩登记本; 

(三)按照村级综治中心建设要求标准进一步完善软硬件设施; 

(四)人民调解组织能充分发挥作用,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化解消除,社会治安稳定。  

(五)培养“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建立以村(居)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七五”普法领导小组、创建领导小组。做到有计划安排、有活动开展、有普法资料、有年度总结。

(六)有一支多才多艺的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立和组织有文化、有热心、有水准的村法治宣传队伍。广泛开展以写(法治短篇小说、小品、对联、歌曲)、画(法治宣传栏、漫画走廊)、讲(法治课、故事)、唱(法治歌曲)、演(法治小品、戏剧、舞蹈、腰鼓)、奏(以各类乐器吹、拉、弹、奏法治歌曲)等适合乡村民间方式的普法宣传形式,让活跃的乡村法治宣传占领农村文化阵地。

(七)有一个敢于现身的说法帮教工作队。由村干部、党员、离退休人员(干部、工人、教师)、人民代表、政协委员、村民小组长和有威望的族人长辈等社会骨干人士组成,针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刑释解教安置帮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人员开展“结对帮扶”进村入户上门说法帮教工作。

第四阶段:完善巩固阶段(长期)。 

创建完善的村(社区)要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制度,此次创建活动将纳入2020年目标责任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各村(社区)要成立以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两委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

(二)突出重点内容。要着重抓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六项制度的落实。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不断健全完善以《村民自治章程》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充分发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作用,抓好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干部民主评议等各项民主监督制度的落实。

(三)营造宣传氛围。按照镇“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基层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广泛宣传党在基层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宪法、农业法、土地法、环境保护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计划生育条例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依法办事能力,加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