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xyjglj/2020-0084 公开日期: 2020-11-12 08:52
来源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内容概述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暗访抽查工作制度的通知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泉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暗访抽查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石泉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暗访抽查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7日





石泉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暗访抽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创新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方式,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增强专项整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县三年行动专班办公室要把暗访抽查作为三年行动督查检查的重要方式,贯穿于三年行动的全过程。

第三条  暗访抽查要坚持“四不两直”,即: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重点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回头看”复查等方式进行。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和新闻媒体记者参与。

第四条  县三年行动专班办公室每月暗访抽查不少于1个镇、2个部门、1个重点行业领域和6家企业。对事故多发频发的行业领域、辖区和企业单位强化突击检查;对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当下关注的行业领域突出安全问题强化督查;对存在问题和隐患已经完成整改的,对照措施、标准,开展“回头看”复查。

第五条  暗访抽查要结合三年行动工作部署,重点检查: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二)落实中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的重要部署情况,全县三年行动“2+3+4+5+18”各专题、专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三)县安委办对当前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安排和措施落实情况。

(四)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管控制度落实情况。

(五)落实属地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县级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整改销号情况。

(六)各镇、各部门、各单位“一报表三清单”制度落实情况,即:三年行动统计表、重点工作清单、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落实情况。

(七)按照县安委会工作部署,需要督导检查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暗访抽查应严格工作程序,实行闭环管理。

(一)制定计划。确定工作任务、暗访抽查路线、时间和重点辖区、部门及企业单位。

(二)组织培训。暗访抽查前,组织全体暗查抽查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明确工作要求和任务分工及注意事项。

(三)暗访抽查。暗访抽查时,按要求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并由被检查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问题处置。暗访抽查结束后,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和其所在辖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反馈检查情况。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依法依规责令整改;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及时反馈移交;对典型问题和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五)资料归档。完善检查工作台账,做好抽查检查文字、影音等资料归档保存工作。

第七条  暗访抽查结果运用

(一)点评通报。通过安全生产月度会议、季度会议、三年行动推进会或其他相关会议进行集中点评,并定期对暗访抽查结果进行通报。

(二)约谈考核。对三年行动工作推动不力,隐患排查整改不深入、不到位,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镇、部门和企业,适时约谈镇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暗访抽查结果作为全县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诚信记录。及时公开暗访抽查结果,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管理,符合安全生产“黑名单”条件的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第八条  暗访抽查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党风廉政规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改进作风,树立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