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曾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曾溪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zjzfzxz/2020-0048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曾溪镇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0年09月2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10-08 18:13 |
内容概述 | 曾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曾溪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
各村,各驻村工作队,镇属各办公室,驻镇各单位: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按照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对《曾溪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读并组织好实施。
曾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8日
曾溪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镇坚持科学研判、精准防控,取得了“零疫情”防控成果并持续巩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有序恢复。但是,随着复工复产导致人群流动加大和聚集增多,疫情反弹风险不容忽视;境外疫情呈持续蔓延趋势,疫情输入国内及输入我镇的风险高居不下。为有效应对我镇可能出现的输入病例、本土病例特别是发生大流行疫情的防控准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石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神,按照应急响应级别,提出相应的防控策略、应对措施,根据中,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如下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曾溪镇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理工作。
一、总体要求
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指挥有力、协调有序,提高能力、强化协作,加强监测、科学应对的原则。依据新冠疫情响应级别,指导和规范应急处置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外防输入、内防感染,继续保持镇域内“零病例”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由曾溪镇政府牵头、各驻镇单位配合,建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负责指导和协调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在全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成立曾溪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曾溪镇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全镇新冠肺炎疫情处理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 挥:吴桂英 镇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曹世海 镇党委副书记、 镇长
责任副总指挥:吕 烨 镇党委组织委员
成 员:镇全体领导班子成员、 镇党政综合办主任、镇司法所所长、镇财政所所长、镇社会保障服务站全体成员、镇派出所所长、镇卫生院院长等站办所负责同志。
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吕烨兼任。同时,镇政府成立统筹协调组、防控宣传组、应急处置组、后勤保障组、纪委监察组5个工作组,根据疾情发展情况必要时集中办公。各组组成及职责为:
统筹协调组:由党委书记吴桂英任组长,镇社会保障服务站、镇党政综合办相关站所构成,负责疫情防控预案的制定,信息发布、报送等工作。
防控宣传组:由组织委员吕烨任组长,由镇党政综合办、镇卫生院等相关单位组成。负责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协助各村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及其他工作。
应急处置组:由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夏辉任组长,镇农综站牵头,镇卫生院等其他站办所组成。负责指导做好病人诊断,救治和疫情的检查、防控等工作,协助县镇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后勤保障组:由党委副书记湛海峰任组长,镇财政所牵头,负责宣传教育、疫情监测,病人救治、应急疫情调查处理等工作所需经费,统筹和协调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等工作。
纪委监察组:由镇纪委书记孔君任组长,镇纪委组成,负责对干部工作作风及各村新冠疫情排查摸底的真实性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对各村疫情防控履职尽责情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和《防控技术指南》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落实执纪问责。
三、防控应急反应
(一)应急储备。镇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全镇应急预案,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各村、各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方案,并组织开展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技能水平。镇后勤保障组和各村、各单位要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储备30天以上的疫情防控物资,并做好日常管理。
(二)信息管理与报告。各村、各单位负责对中、高风险区来石返石人员进行摸底排查,做好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对居家隔离人员落实健康监测管理,根据防控需要落实村管控;镇农综站加强学校周边、敬老院、农村重点部位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三)预警分级。新冠肺炎疫情按照发生和流行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原则上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级。其分级标准以县指挥部发布的为准。宣布相关分级标准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石泉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石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启动相应的应急反应程序,落实好应对措施。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和防控实际,按照县政府要求调整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
1.IV级应急响应。对疫情发生地和新冠肺炎病例、接触者实施隔离控制措施。各村、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主体责任“三个责任”要求,积极开展防控政策和防控知识宣传,加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防控,严格落实人员体温监测、流动管理、戴口罩通风消毒及其它防控措施。
2.III级应急响应。在落实IV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落实村卫生室停止接诊发热患者、销售发热药品,各村严格人员进出,学校、敬老院等实行封闭式管理,工矿企业和餐饮业暂停营业;各村、各单位配合开展病例追踪与排查;镇卫生院和保障组要搞好医疗救治与物资储备;镇指挥部要做好应急监测与风险评估。
3.II级应急响应。在落实III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指挥部做好应急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村卫生室停止营业,县境交通路口设检查点,落实“只进不出”管控措施;各村进出人员严格落实体温监测、扫健康码、信息登记、戴口罩及通风消毒、人员限流等防控措施;市场监管所要加强监管,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4.I级应急响应。在落实II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指挥部做好应急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按照中、省、市、县要求,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防输出”防控措施;及时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突发事件和破坏社会市场秩序行为,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开展社会动员,将疫情防控列入头等大事,全民参与,群防群控。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防控力度。各村、各单位要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会议、电子显示屏、宣传单、宣传栏等方式普及疫情防控宣传知识,提升群众的公共卫生意识和放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正确引导群众有发热症状及时到医院诊治,避免隐瞒病情现象发生。
(二)加强日常监测。各村、各单位负责对中、高风险区来石返石人员进行摸底排查,一经发现要及时向镇指挥部报告。敬老院和学校等重点单位要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落实好日常管理、健康监测制度和报告制度,确保疫情防控不留死角。
(三)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任务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失职行为,或因不及时摸排、报告造成疫情扩散的村和单位,要依法追责问责,对不执行有关规定、工作不力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