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jtgyyqgwh/2020-0019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管委发〔2020〕54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9月2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9-22 15:03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
各部室,各企业:
根据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抓细抓实各企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尤其是秋冬季来临,面临的风险丝毫不能忽视。管委会及各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好中省市县各项会议和文件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政治担当把疫情防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要清醒认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坚持群防群控、精准防控的原则,要把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持续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切实主体压实责任、强化担当、密切配合,坚决克服懈怠厌战情绪。
二要持续做好宣传教育。近期,根据我们检查和掌握的情况来看,部分企业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认识不足,防控意识有所懈怠,员工卫生健康意识有所下降。针对这些问题和现象,各企业要充分利用早会例会、微信群、横幅等方式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及时讲清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广泛普及疫情防控相关知识,让员工从思想上认识到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自觉加强防控和配合意识。
三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修订版)要求,结合园区企业实际,各企业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经开区公司及下属各项目工地参照执行):
1.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落实专人负责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如疫情防控宣传教育、门卫扫码登记、员工每日体温监测、定期环境消杀、疫情相关资料报送等工作。
2.各企业要做好口罩、消毒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储备数量要保证足够使用十天以上。
3.企业要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要指定隔离室。
4.企业要利用早会、例会、微信群、宣传彩页、宣传横幅等方式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宣传,提高员工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意识,如员工不到人员密集地聚集、不与外来人员进行密切接触等;加强员工健康培训,培养个人良好卫生习惯,如及时进行手部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5.企业要加强门卫管理,在门口显著位置张贴健康码,所有人员需扫码出示二维码后方可进入厂区内部,门卫要加强对进出人员和车辆登记管理。
6.企业要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至少一次对所有员工体温进行监测,并由专人负责进行登记(样表可参照附件1《企业员工每日健康监测登记表》)。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7.企业要加强对外地员工(石泉籍以外)、出差员工管理,非必须尽量不到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要落实专人负责登记备案流动人员外出情况,流动人员返回石泉后,立即向管委会报送《企业流动人员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台账》(见附件2),联系人:刘军成,电话:13474206637。同时,建议经常出差的企业管理人员,可向管委会报备申请自费接种新冠肺炎疫苗。
8.企业要加强办公区域、会议室和员工宿舍区的通风换气,定期对空调出风口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9.企业要加强对办公区域、会议场所、卫生间、食堂、宿舍及其他活动场所和物品的清洁消毒,适当增加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高频接触部位消毒频次。
10.企业内部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
11.企业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在电梯口、前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12.企业使用的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食堂采取分餐、错峰用餐。
13.企业作业岗位工作人员在通风换气、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作业岗位工作人员距离不足1米的,仍需佩戴口罩。
四要强化监督检查抓落实。管委会每月将不定期到各相关企业进行抽查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未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发出整改通知,对整改不到位或者拒不整改的企业,将移交至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石泉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