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通用机场连接公路等四个项目建设划拨用地方案的批复 | ||
索引号 | xzfgzbmxzrzyj/2020-0265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政土批〔2020〕8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9月2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9-28 15:11 |
内容概述 | 关于通用机场连接公路等四个项目建设划拨用地方案的批复 |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通用机场连接公路、恒大小学、喜河治安检查站及派出所业务用房、中池镇卫生院四个项目建设用地划拨方案的请示》(石自然资字〔2020〕286号)收悉。根据《土地管理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2020年第9次常务会议审定,同意你局提出的划拨用地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关于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
(一)同意将位于城关镇七里社区、江南社区、东风村已征收的370.8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县交通局,用于通用机场连接公路建设,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四至界线以勘测定界为准。
(二)同意将位于城关镇杨柳社区已征收的25.27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县教体科技局,用于恒大小学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四至界线以勘测定界为准。
(三)同意将位于喜河镇喜河村二组已征收的4.07亩及原石紫公路存量土地1.6亩(共5.67亩)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给县公安局,用于喜河治安检查站及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四至界线以勘测定界为准。
(四)同意将位于中池镇城镇社区四组已征收的3.56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中池卫生院,用于中池卫生院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医卫慈善用地,四至界线以勘测定界为准。
二、有关要求
(一)你局要切实履行土地监管职责,严格按规划条件、批准用途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缴清划拨用地价款。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石泉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