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喜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喜河镇开展消费扶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jzfxhz/2020-0039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喜河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喜政发〔2020〕28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8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9-02 15:27
内容概述 为深入开展消费扶贫,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帮助消费贫困群众农副产品,促进贫困群众持续增收、稳定脱贫,助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关于印发<石泉县深入开展消费扶贫“7321”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石脱组发〔2020〕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石泉县喜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喜河镇开展消费扶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驻村工作队、各站办所:

现将《喜河镇开展消费扶贫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内容,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泉县喜河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8日

喜河镇深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消费扶贫,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帮助消费贫困群众农副产品,促进贫困群众持续增收、稳定脱贫,助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关于印发<石泉县深入开展消费扶贫“7321”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石脱组发〔2020〕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关于消费扶贫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以消费扶贫“7321”(七个渠道:扶贫产品进电商平台、进景区景点、进县内外市场、进城镇地摊、进机关企事业单位、进酒店农家乐、进党员干部家庭;三个包抓:县级领导包镇、部门行业包村、帮扶干部包户;两个确保:确保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应卖尽卖、确保价格相对稳定;一个平台:建立扶贫产品售卖信息化平台)总体思路为抓手,组织好产销对接,拓宽销售渠道,全面落实消费扶贫工作责任,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推动消费扶贫工作精细化、智慧化、常态化,多渠道解决扶贫农产品卖难问题,形成贫困人口持续增收和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为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施范围 :全镇18个行政村,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对象,协同拉动脱贫户和非贫困户生产的特色农产品销售。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具体任务分解见附表)

1.各村建立产品供给台账。以地域性特色产品为主,结合上级文件要求,统计供应主体、产品产量、销售价格、产地等信息,建立供给台账(见附件1供给清单),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主动与企事业单位签订《石泉县消费扶贫农产品销售认购协议》(见附件2)。教育引导群众精细化生产、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严厉打击借消费扶贫之名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扰乱市场、牟取私利行为。

2、规模化生产运营。由农综站负责深入挖掘特色农产品品种资源,优化农产品区域布局,建立生产基地,做大做强产业规模。鼓励龙头企业采取“农户+合作社+企业”等模式,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提高农产品供给规模化组织化水平。

3.“七进”对接承销。组织开展扶贫产品“进电商平台、进景区景点、进农贸市场、进城镇地摊、进机关企事业单位、进酒店农家乐、进党员干部家庭”直供直销活动。辖区商场超市、学校、敬老院和医院食堂要优先采购消费本镇扶贫产品,市场监督所负责与相关单位签订供销协议,建立长期定向采购消费机制,引领开展消费扶贫行动。

4.帮扶单位助销。脱脂办负责引导全镇14个帮扶单位带头消费帮扶村、贫困户产品,通过职工福利采购、“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消费扶贫内产品,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及时提供各单位需求台账(见附件3需求清单)。

5.龙头企业带销。由农综站负责继续发挥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对贫困户的辐射带动作用,采用订单式生产销售,在与贫困户建立协作关系,对产品进行收购、分级、包装、检测,通过企业自身营销渠道实现本镇特色产品与市场需求方的精准对接,完善企业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长期合作关系。

6.电子商务营销。由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通过发展以“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扶贫模式,建立与贫困村、贫困户产品销售利益衔接机制,打通农产品上行销售渠道。鼓励企业利用电商扶贫平台,发生较大规模农产品滞销卖难时,及时推动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应急促销。积极推进创建电商扶贫示范镇工作,至少培育3-5名农村电商带头人,培育形成1个电商主导产业,建成1个电商公共服务及仓储物流配送站,创建2个电商扶贫示范村。

7.政策激励促销。由脱脂办牵头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机关单位、合作社、个人和诚信贫困户,建立消费扶贫台账,重点统计购买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和带贫成效突出企业、合作社的产品相关数据,作为政策支持、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镇政府明确由副镇长张新强分管此项工作,消费扶贫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所,杨枫具体负责日常业务工作的办理。各村、各工作队要高度重视,把消费扶贫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抓手,结合各自实际,落实工作责任,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工作,建立完善消费扶贫统计台账(帮扶单位要建立消费扶贫产品需求清单、各工作队要建立消费扶贫产品供给清单、销售台账),每周上报一次,确保消费扶贫成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站办所、各工作队和要加大扶贫产品推介力度。镇机关将采取工会职工福利支出每年不低于50%用于消费扶贫方式,每名帮扶干部自主消费不少于500元,各工作队、镇工会要建立帮扶干部扶贫产品消费台账。帮扶单位要加大消费扶贫宣传引导力度,培育社会大众消费扶贫献爱心理念,选树一批好的机关单位、企业、合作社和诚信贫困户进行宣传表彰,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考核管理。镇脱指办及镇纪委将对消费扶贫开展情况日常督查,同时将消费扶贫行动开展情况作为各驻村工作队今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提升消费扶贫成效。帮扶干部和工作队消费额将作为包户干部个人评优树模与扶贫工作年度考核参考依据。

附:1、石泉县喜河镇消费扶贫“7321”专项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2、石泉县消费扶贫农产品销售认购协议

3、石泉县喜河镇扶贫产品“进机关企事业单位”供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