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饶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饶峰镇消费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jzfrfz/2020-0063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饶峰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饶政发〔2020〕43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9-21 09:24
内容概述 为扎实做好全镇消费扶贫工作,按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石泉县消费扶贫“7321”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石脱组发[2020]16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石泉县饶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饶峰镇消费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工作队:

现将《饶峰镇消费扶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泉县饶峰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日

饶峰镇消费扶贫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全镇消费扶贫工作,按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石泉县消费扶贫“7321”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石脱组发[2020]16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互利共赢原则,以消费扶贫“7321”(七个渠道:扶贫产品进电商平台、进景区景点、进县内外市场、进城镇地摊、进机关企事业单位、进酒店农家乐、进党员干部家庭;三个包抓:县级领导包镇、部门行业包村、帮扶干部包户;两个确保:确保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应卖尽卖、确保价格相对稳定;一个平台:建立扶贫产品售卖信息化平台)总体思路为抓手,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切实解决扶贫产品销路难题,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带动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致富,促进扶贫产业良性发展,形成可持续增收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为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从文件印发之日起,在全镇12个行政村,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要扶持对象,连同一般农户的农产品销售,以购买贫困群众农副产品为主要方式,鼓励帮扶单位机关食堂、企事业组织、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积极跟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消费扶贫新格局。

三、任务措施

消费扶贫是精准脱贫的重要举措,是长效增收的有效举措,要协调社会各个层面,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推动消费扶贫落地见效,真正实现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1、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采购活动。鼓励引导镇机关食堂、帮扶单位机关食堂、中小学校、卫生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地的扶贫农副产品,并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责任单位: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开展扶贫产品进景区景点活动。依托我镇饶峰驿站为主的旅游景区,在景区内开设扶贫产品专柜,通过旅游带动贫困群众销售农产品及提供劳务服务稳定增收,形成旅游扶贫与消费扶贫的深度融合。(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3、开展农贸市场直销活动。适时在镇域内集中开展扶贫产品展销会,帮助贫困户销售农副产品,不断扩大消费扶贫的影响力。同时,在集贸市场开辟扶贫产品专区,销售扶贫农副产品,并给予减免摊位费的优惠措施。(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4、开展电子商务营销活动。支持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直采直销模式,发挥镇内线上销售达人的引领的作用,推销扶贫特色产品,及时推动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促销。(责任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站)

5、开展扶贫产品进酒店农家乐活动。倡导镇内各农家乐、饭店优先购买镇内扶贫农产品,引导消费主体主动与各村合作社或贫困户建立长期稳定采购供应协议,实行产销直接对接,确保扶贫农产品应卖尽卖。(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6、开展帮扶单位助销活动。挂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等发挥帮扶队伍思路宽、交际广、渠道多的优势,鼓励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带头消费帮扶贫困户的扶贫产品,为帮扶对象产品代言,开展熟人销售,向朋友圈、亲朋好友推荐产品,拓展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各驻村工作队)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消费扶贫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镇长许啟松任组长,副镇长徐玉禄任副组长,各站办所为成员单位,科学谋划、主动介入,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2、做好农产品摸底调查。镇农综站要组织各村对贫困户及合作社对可销售的米、油、蔬菜、水果、蛋肉、家禽、家畜、水产品等农副产品进行摸底调查,以便有的放矢供各单位参考,安排订单采购。

3、加强宣传引导。镇宣传组要运用各类媒体,加大推介力度,提升我镇特色扶贫产品品牌效益和市场知名度;加大消费扶贫引导力度,培育社会大众消费扶贫献爱心理念,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