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0-0000 发布日期: 2020-04-08 15:07
来源 石泉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内容概述 2020年第1至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共确定事项30件,截止3月28日,已完成8件,正常推进的21件,进展滞后的1件。即第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由县自然资源局、城关镇负责的“3月底前完成通用机场连接公路一期西线和中线征地拆迁工作”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进展滞后。按照《石泉县人民政府督促检查工作办法》,予以县自然资源局、城关镇人民政府通报提醒。

石泉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2020年第1至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通报

2020年第1至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共确定事项30件,截止3月28日,已完成8件,正常推进的21件,进展滞后的1件。即第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由县自然资源局、城关镇负责的“3月底前完成通用机场连接公路一期西线和中线征地拆迁工作”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进展滞后。按照《石泉县人民政府督促检查工作办法》,予以县自然资源局、城关镇人民政府通报提醒。

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的事项内容和时限要求,加快未完成事项办理进度。下一步,县政府督查室将继续对未完成事项跟踪督办,直至会议确定所有事项办结销号。

石泉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2020年4月8日

2020年第1至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一览表

序号

期号

议题

确定事项

责任单位

时限

落实情况

备注

1

2020年第1次(2月17日召开)

1.听取企业、项目复工复产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由王仁康同志统揽,县发改局牵头,县政府各分管领导负责(徐小丽同志重点做好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日常工作),围绕项目建设,推动能开工复工的项目全面复工复产。

发改局

 

县政府各分管领导已按照县级领导“三联三包”工作机制开展项目复工复产对接帮扶工作。截止3月25日,全县156个重点项目已开复工115个。

正常推进

2

由李标同志负责,加强与宁石高速项目建设方对接,促进项目复工复产。由县宁石高速协调办负责,收集项目建设湖北籍返石人员信息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具体卡口,同时加强检查指导,监督企业落实主体防范责任,对返石人员规范隔离。

宁石高速

协调办

 

宁石高速项目已复工,累计完成路基工程挖填方398.2万方;桥梁工程桩基1225根;隧道工程掘进2490米,其中控制性工程云雾山隧道掘进2142米。截止3月26日,该项目湖北籍返工人员226人,目前均在金斗梁小区宁石公路总包部、三分部钢筋加工厂、云雾山隧道队驻地等隔离点集中隔离。同时人员信息已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正常推进

3

由县交通、住建、农业林业、生态环境、扶贫、自然资源等部门,分别围绕交通、城建、乡村振兴、农村环境整治、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项目、企业复工复产,严格疫情防控监管,强化主动服务,帮助企业解决问题难题,力促尽快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同时,由县扶贫局负责,围绕脱贫攻坚项目,要求各驻村工作队尽快列出脱贫攻坚项目的复工计划和用工需求,做好复工复产各项准备工作。

交通局

住建局

农业农村局

林业局

生态环境分局

扶贫局

自然资源局

 

一是截止3月26日,房地产企业复工15家、复工率94%;建筑企业复工11家、复工率100%;移民搬迁安置社区工厂复工22家、复工率100%;涉农企业复工25家、复工率100%;农业园区复工70家、复工率96%。各镇各驻村工作队已制定脱贫攻坚项目的复工计划和用工需求。二是各镇驻村工作队已制定脱贫攻坚项目的复工计划和用工需求。截止3月27日,全县脱贫攻坚项目已开工195个,开工率达91.5%。

正常推进

4

2020年第1次(2月17日召开)

2.听取就业扶贫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由县人社局负责,每周汇总各镇、各部门就业工作开展情况,编发工作简报。对工作抓不好的通报批评,并抄送纪委;对工作落实推动不力的移交问责。

人社局

按规定时限

每周组织开展一次覆盖各镇的就业创业暗访工作,每次暗访2—3个村(社区),查找问题并形成汇总材料,由县脱指办牵头汇总后发出通报。截止3月25日,全县各镇就业人数达13016人,占上年度就业人数的95.16%。

正常推进

5

由王仁康同志负责,冯涵哲同志配合,县人社局具体负责,打通企业用工需求和各镇劳动力供求信息,每日更新推送,双向反馈。

人社局

 

建立了双向对接反馈机制,目前已双向对接反馈两期。由县人社局、经贸局、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住建局收集更新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各镇摸排上报有就业需求劳动力信息,县人社局通过人岗精准对接匹配,将匹配数据反馈各镇,由各镇督促各村及时帮助就业需求人员与企业进行对接应聘。前两期共收集县内外企业用工岗位13488个,各镇上报有就业需求人员385人,通过岗位匹配及多种方式动员,现已实现就业109人。

正常推进

6

由县人社局负责,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配合,充分挖掘劳动力外出需求,强化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对集中外出的做好与输入方联系对接和包车服务。

人社局

 

截止3月25日,全县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人13016人,占上年度就业人数的95.16%。县人社局通过“石泉人社、石上清泉、石泉港、石泉通”微信公众号和手机短信发布就业岗位信息23期22425个,通过包汽车和火车包厢、代购火车团体票32批次输送贫困劳动力918人外出赴江苏、浙江、广东、山西、天津等地返岗复工,同时,动员群众自驾和拼车外出等输送5200余人返岗务工。目前,除少数需照顾孩子上网课、原单位未复工、持观望态度暂无外出意愿等因素外, 基本实现“应转尽转”。

正常推进

7

2020年第1次(2月17日召开)

3.审定石泉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推进复工复产和稳定就业政策措施

同意尽快出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推进复工复产和稳定就业的政策措施,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全面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引导带动劳动力就业,确保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安定有序。

政府办

 

已印发《石泉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推进复工复产和稳就业九条措施》(石政发〔2020〕4号)。截止3月25日,全县71个规上企业已复工69个、复工率97%;各镇就业人数13016人,占上年度就业人数的95.16%。

正常推进

8

由县政府办负责,迅速按照会议讨论意见对《石泉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推进复工复产和稳定就业政策措施》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送审印发执行。

政府办

 

已完成

9

实行县政府领导包抓复工复产责任制。按照“谁分管、谁主抓、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县政府领导负责包抓重点项目和企业复工复产。自即日起,县政府各领导按照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解难、亲自督导“四个亲自”工作法,重心下移,主动到分管和包抓的企业和项目现场,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审批、招工用工、防护物资保障等难题,确保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政府办

 

已印发《关于开展县级领导“三联三包”工作的通知》(石发〔2020〕5号)。县政府各领导按照文件要求对联系镇、基层党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和基层群众,包抓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贫困村开展了帮扶对接。截止3月25日,全县156个重点项目已开复工115个,71个规上企业已开复工69个。

正常推进

10

由县财政局负责,安排8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由县招商服务中心负责,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开展线上招商活动。

财政局

招商服务中心

 

县财政局已拨付招商经费20万元;县招商服务中心通过抖音平台、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一季度发布线上招商信息69条,分领域推介招商项目,分行业宣传招商政策,同时参加市招商局组织的线上招商活动,成功签约网络招商项目1个,即“产万吨富硒烘烤食品及冷冻菜加工项目”,估算总投资2亿元人民币。

正常推进

11

2020年第2次(2月26日召开)

1.审定《政府工作报告》

原则同意县政府办提交的《2020年县政府工作报告》。由县政府办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抓紧修改完善,本周内印送各镇征求意见后,按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政府办

按规定时限

已对《2020年县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经征求各镇意见后,已提交并通过县委常委会审定。

已完成

12

2020年第2次(2月26日召开)

1.审定《政府工作报告》

由徐兴平同志负责,认真梳理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加强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办沟通衔接,科学制定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清单。

政府办

 

已制定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清单,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核后已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定。

正常推进

13

由县政府办牵头,县发改局、统计局等部门配合,迅速起草《关于下达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按程序送审后印发实施。

政府办

 

已印发《关于下达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石政办发〔2020〕10号)。

已完成

14

2.审议《石泉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原则同意县发改局提交的《石泉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由县发改局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抓紧修改完善,本周内分送县政府各副县长审阅。

发改局

3月4日前

已按照会议安排对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于3月6日送至县政府各副县长审阅。

已完成

15

2020年第2次(2月26日召开)

3.审议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

原则同意县财政局提交的《石泉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由王仁康同志牵头,县财政局负责,核实核准2020年财政收支项目后,按照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财政局

 

已对《石泉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并通过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已完成

16

由县财政局负责,县发改局配合,一是加大政府专项债券争取力度;二是以近三年各部门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平均数为基准,确定2020年向上争取项目工作任务,3月底前分解下达至各部门,年终由县财政局、发改局进行双重考核。

财政局

按规定时限

一是池河低电价循环产业园专项债券项目已经省厅初评通过;古堰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专项债券项目已于3月26日组织初评。二是对2020年向上争取项目工作任务进行了任务分解,草拟了《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向上争取资金工作的通知》并按程序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正常推进

17

由县住建局负责,积极跟进世行贷款项目;由县林业局负责,蚕桑发展服务中心配合,抓好亚行丝绸之路沿线地区生态治理与保护(池河蚕桑生态观光园)贷款项目衔接;由县林业局负责,做好国开行国家储备林贷款项目对接工作。

住建局

林业局

 

一是世行项目初步设计已修改完毕,计划4月初报市发改委审批。二是亚行丝绸之路沿线地区生态治理与保护贷款项目已申报完成,申报资金300万美元,目前正在完善项目前期相关工作,编制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三是计划争取9000亩国家储备林项目,每亩投资6000元。省林业局已上会研究,但全省范围内尚未实施,县林业局正在密切跟进。

正常推进

18

2020年第2次(2月26日召开)

4.听取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汇报,研究部署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由耿国泉同志牵头,徐家彦、李标同志配合,在加快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同时,推动美丽新村建设与旅游村建设有机衔接。

生态环境分局

 

2020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基础设施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形象进度30%。

正常推进

19

由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在充分考虑气候、风向、坐标等因素的基础上,迅速启动空气质量监测站项目选址工作。

生态环境分局

 

已邀请专家现场查勘,初步筛选了点位,下一步将进行比对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论证选址技术方案。

正常推进

20

由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县生态环境分局200万元,用于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资金。

财政局

 

因年初无预算,已于3月17日暂先拨付县生态环境分局50万元,剩余资金将逐步解决。

正常推进

21

5.听取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工作情况汇报

由徐家彦同志牵头,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局负责,3月上旬前制发《石泉县2020年蚕桑、蔬菜、魔芋、茶叶、中药材产业建设奖补方案》,并抓好落实。

农业农村局

扶贫局

3月上旬前

已于3月4日印发《石泉县2020年蚕桑、蔬菜、魔芋、茶叶、中药材产业建设奖补方案》(石政办〔2020〕8号);由78名技术专家、51名外聘技术人员和镇村技术服务队组成的产业技术服务团队已深入镇、村开展技术培训,各经营主体已完成种苗物资调运工作。

正常推进

22

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市场监管局配合,抓好农药、化肥、地膜等农资供应工作。

农业农村局

 

加强农资监管,全县共储备肥料12000吨、农膜180吨、种子140吨、饲料24000吨,确保了市场供给。

已完成

23

由徐家彦同志负责,近期深入农业龙头企业,点对点地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帮助企业复工复产。

 

 

徐家彦同志先后召集相关部门到柏盛、珍爱召开联席会议,解决企业难题9件;带队赴菜字头、正兴黄花菜、嘉晟、及食雨、汉水绿茶、康泉生态、巴人文化、久泰农旅文化等农业企业调研,对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现场研究指导。目前以上企业均已复工复产。

已完成

24

2020年第2次(2月26日召开)

5.听取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工作情况汇报

由徐家彦同志牵头,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局负责,各镇配合,逐一落实4864户产业扶贫户长线产业。

农业农村局

扶贫局

 

已对4864户产业扶贫户进行筛选比对,将119户产业扶贫户(未脱贫6户、已脱贫119户)没有长线产业的信息反馈到镇村,督促尽快落实产业。

正常推进

25

由县政府各副县长负责,3月初以前深入包联的镇村,督促指导春耕生产和产业扶贫工作。

 

3月初前

县政府各副县长按照《关于开展县级领导“三联三包”工作的通知》(石发〔2020〕5号)要求深入包联的镇村,督促指导春耕生产和产业扶贫工作。县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开展县级领导“三联三包”工作专项督查。

已完成

26

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大对各镇农业生产指导性计划完成情况的督查力度,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公开通报曝光。

农业农村局

 

一是于3月18日对11个驻村工作队落实产业情况进行暗访,同时草拟通报并报脱贫攻坚指挥部;二是成立了农业农村产业综合督查组,常态化开展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督查。

正常推进

27

6.审定《石泉县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

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石泉县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抓紧修改完善,经县政府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并按程序送审后印发实施。在执行中把握三点:一是涉及土地性质变更的,要依法补交土地出让金;二是涉及容积率变更的,要依法依规追缴相关税费和土地出让金;三是凡属违法用地的一律不得补办不动产登记手续。

自然资源局

 

已对《石泉县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正在送审法制办进一步审核。

正常推进

28

2020年第2次(2月26日召开)

7.听取石泉县通用机场连接公路(一期)工程建设情况汇报

由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县交通局370万元,用于通用机场连接公路(一期)征地拆迁资金。

财政局

 

已于3月18日拨付县自然资源局征地拆迁资金200万元。

正常推进

29

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加快通用机场连接公路中线工程(二期)建设用地手续报批工作。

自然资源局

 

通用机场项目用地资料已于2019年10月报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对上衔接,省厅将于近期组织厅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正常推进

30

由县自然资源局、城关镇负责,3月底前完成通用机场连接公路一期西线和中线征地拆迁工作。

自然资源局

城关镇

3月底前

已完成通用机场连接公路一期西线占地补偿并全面启动中线公路征迁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已拨付城关镇政府征迁资金200万元。

滞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