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签发人:吕长安
王小丽委员:
感谢您对我县村医的关心支持!对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医待遇”的建议,经与县人社局、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人民群众健康意识逐步提高,随着今年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大面积发生,基层卫生体系成为重要堡垒。县财政局积极执行中省市县关于村医待遇落实的政策精神,进一步改善基层卫生健康体系服务能力,大力保障村医待遇。
一是2020年,根据中省国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政策,县财政已将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医)补助县级应分担资金43.65万元纳入预算;已连续三年将县政府审批后的村卫生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今年预算97人349.2万元,现已拨付县卫健局三季度专项资金。二是按照现行人事管理政策,医疗卫生行业进入编制内人员方式有:免费医学订单定向培养生,定向医学本科生招聘、医学大专生招聘、高层次人才引进招聘(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等公开招聘形式,且需通过上级人事部门核准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对于经公开招聘纳入的在编人员,县财政根据现行政策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三是积极为曾受聘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过满60周岁以上(含60岁)的卫生人员办理养老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城乡居民养老金加工龄补助的办法发放养老补助。
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为村医的老年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鼓励年轻村医通过全市镇(办)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招聘医学专科生的方式,进入编制内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三是会同卫生主管部门,将村医“意外伤害保险”事宜提交县委、县政府研究,我们将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批示精神。
感谢您对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关注!
联系单位及电话:县卫健局 6312376
县财政局 6318223
县人社局 6321306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