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0-0003 发布日期: 2020-10-26 19:56
来源 督查室
内容概述 围绕乡村旅游策划美丽院落建设的建议及复函

关于围绕乡村旅游,策划美丽院落建设的建议及复函

第115号

领衔代表:阮绍聪 

内  容:

美丽院落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也是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部分,以院落为单位,对相对集中连片的老院落,进行统一规划、设计,体现陕南山水田园风格。一方面可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另一方面,可以利用某些院落自身优势,通过改造,变成精品民宿、农家乐,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带动群众增收。

建  议:

石泉县围绕打造宜居宜业宜游“三宜石泉”部署,以院落改造为切入点,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鼓励通过活化利用和改造老旧院落,发展民宿和农家乐,“点亮”美丽乡村,助力乡村振兴。



类别:A

签发人:王守明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15号建议的复函

石文旅广函〔2020〕35号

阮少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围绕乡村旅游,策划美丽院落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石泉旅游产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收到您的提案后,我们及时召开了局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办理工作,成立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每个建议、提案都落实了一名科级领导和一名办理人员专门负责,还印发了《2020年县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方案要求,对办理工作进行了分工,明确了完成时限和任务要求。

党的十九大以来,乡村振兴战略将民宿产业推向了新高度,我县出台了《中共石泉县委 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的意见》石发〔2018〕27 号将精品民宿作为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做美旅游住宿,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为进一步规范民宿经营行为,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引导民宿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中共石泉县委办公室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快特色民宿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石办发〔2019〕20号)。同时为认真贯彻该项文件精神,促进我县特色民宿发展,提升特色民宿服务品质,推动全域旅游加快发展,石泉县全域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石泉县特色民宿验收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对在秦巴风情园,云雾山、后柳、喜河、熨斗、池河、中池、饶峰、两河集镇的国家A级景区、省级或市级旅游示范村及周边在充分利用农村依法建造的民居民房、村集体用房、闲置农房、闲置集体建设用地等资源,新建或改建的为旅客休闲度假、体验当地民俗文化提供住宿、餐饮、休闲、农产品展销等服务的经营者,经验后收符合要求的特色民宿,根据县全域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意见,由县文旅广电局从旅游产业发展基金中列支。

并且《中共石泉县委办公室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石泉县扶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政策》(石办发〔2020〕2 号)中重点支持中确定的城关镇杨柳社区、池河镇五爱村、明星村、饶峰镇胜利村、两河镇中心村、后柳镇中坝村、黄村坝村、中池镇堰坪、喜河镇喜河村、云雾山镇官田村10个农旅融合发展示范村(社区)和正在加快发展的熨斗镇长岭村、先联村、两河镇潼关村、后柳镇永红村、迎丰镇梧桐寺村等从事乡村旅游的各类经营主体,“对农村居民利用自住房屋,改造提升开办特色民宿,根据规模和档次给予投资主体3—7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居民将自住民房腾空后用于自主经营、合伙经营或租赁给其他市场主体发展民宿的,由所在地镇政府就近统一集中规划建设安置房(每套面积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单价控制在1200元/㎡以内),政府给予400元/㎡的一次性补助。有意愿在城镇购买普通商品房的,政府也给予400元/㎡的一次性补助,最多不超过4万元;对重点村居民经营高品质农家乐的,达到《石泉县特色品牌化农家乐》星级评定标准的,一次性奖补市场主体1—3万元。”

我们将严格落实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重点扶持,实施重点突破和重点示范,加强对民宿和农家乐的发展支持力度,“点亮”美丽乡村,助力乡村振兴。

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再次感谢您对旅游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特此复函。

联系单位及电话:石泉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0915-6311155

石泉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