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0-0000 发布日期: 2020-09-25 17:15
来源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内容概述 关于做实做强集体经济,巩固脱贫成果的建议及复函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实做强集体经济,巩固脱贫成果的建议及复函

类别:A

签发人:晏守柱

阮长凌、胡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实做强集体经济,巩固脱贫成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集体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农村工作全局,把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提升基层党组织能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先后制定了一些系列长效机制和发展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推动村集体经济稳定发展。截至目前,全县150个村均有村级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其中通过光伏电站、苏陕协作等投入形式为150个村注入各类资金1.53亿元,“空壳村”全部消除。目前,74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已实现收益分红近800万元,76个非贫困村实现收益181.9万元左右,发展成效初步显现。
     二、建议办理情况
      石泉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处于起步阶段,二位委员提出的建议与县委、县政府推动村集体经济的做法和努力方向不谋而合,正在积极推进。
     (一)科学规划,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去年年底,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财政、扶贫等部门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制定了《石泉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要求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的思路,因地制宜,发展“协作共赢型、资源开发型、资产经营型、产业带动型、服务创收型”经济,推动各村走出适合自身发展的集体经济路子。截至目前,我县150个村中采取异地置业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占50%、投资企业的占15%、项目带动的占10%、产业带动的占10%、发展旅游的占5%、其它类型的占10%左右,从现阶段看,收益相对稳定。
     (二)加强人才培养,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一是选优配强“领头人”。共推选134名优秀人才担任村支部书记,100余名村书记兼任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同时,将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10%用于奖励集体经济发展有贡献人员,旨在提高干部工作积极性,吸引有能力、有意愿的优秀人才参与到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中来。二是强化示范引领。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十百千”三年行动方案,确定了10个集体经济示范村,分别落实到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力争年收益达到10万元以上。从目前推进情况来看,迎丰镇红花坪村、云雾山镇官田村、曾溪镇瓦窑村、熨斗镇茨林村有往年收入突破12万元。三是提升经营管理能力。今年以来,县农业农村局先后组织3批次共250余人分别在石泉县城、延安宝塔区、合阳县、泾阳县就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计、农产品营销等方面进行培训,不断提升现有镇、村干部的经营管理能力。
     (三)健全机制,确保村级经济组织规范运行。县委办、县政府办及相关责任部门先后制定了《石泉县财政扶贫资金扶持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管理办法(试行)》《石泉县村级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及收益资金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石泉县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石财发〔2020〕18号)等文件,分别明确了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分配管理、风险防控、财务公开等内容,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在历次脱贫攻坚检查验收中,村集体经济方面从未出现较大问题。同时,县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审计内容、审计对象、审计重点,鼓励有条件的镇村委托第三方审计公司开展业务工作,确保不出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精准施策。在脱贫攻坚结束后,及时转移工作重点,调整工作方式,关注重点从“农业”向“农村”转变,充分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意见,因村施策,因地制宜,切实有效的制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意见和指导方案,推动各村走出新路径,取得新成效。
     (二)强化指导。把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建议县委、县政府推行领导干部联系经济薄弱村、部门和企业联村结对等制度,积极向各村提供具有政策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发挥部门优势,帮助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三)规范管理。按照“制度严明、审计严格、程序规范、监管公开”的要求,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农村财务日常收支管理、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等,保障农村集体资产安全不流失。
    联系单位及电话:县农业农村局 (农经站)0915—6310993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