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xzrzyj/2020-0239 公开日期: 2020-08-27 18:41
来源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中国石泉鎏金铜蚕文化旅游康养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陕西荷境金蚕农旅文化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中国石泉鎏金铜蚕文化旅游康养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会审研究,作出如下预审意见:

一、 用地情况

(一)项目名称:中国石泉鎏金铜蚕文化旅游康养区建设项目。

(二)用地位置:池河镇五爱村。(四至以勘界报告坐标为准)

(三)用地总规模及建设内容:依据县发改局关于该项目备案确认的规定,该项目占地面积185亩,建筑总面积7000方米,新建生态康养区70亩,精品民宿区45亩,新建丝路风情文化体验、亲子游乐、户外拓展研学区50亩,休闲农业观光区20亩,水上运动区20000平方米,新建游客服务中心1000平方米,生态停车场3000平方米,配套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

(四)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用途:经勘界,该建设项目占地5854.42平方米,现状地类为水田5779.16平方米,设施农用地75.26平方米,项目用地全部位于允许建设区。

二、 预审意见及用地要求

(一)该项目用地符合池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用地规模和各功能分区符合相关产业建设用地标准,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你公司应优化设计,从严控制用地规模,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建设。

(三)按照《补充耕地承诺书》做好该项目占补平衡工作,落实耕地开垦费用,确保“占一补一、质量同等”。

(四)该项目在办理下一步用地手续之前需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洪涝灾害评估意见》的建议落实治理和监测工作。

(五)本预审意见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建设审批手续。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