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K-2020-1025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11:14 |
来源 | 督查室 | ||
内容概述 | 将新增道路纳入农村公路养管范围的建议及复函 |
第110号
领衔代表:李 清
内 容:
近年来,结合脱贫攻坚工作,我镇的农村道路建设有了很大的发展,农村道路里程大量增加,这些新增道路未能纳入农村道路养管范围,也无配套资金,未来农村道路养管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
截止2016年底,我镇共修建农村道路67.9公里,并按照农村道路养管的要求已全部纳入管护中。结合脱贫攻坚基础设施的建设,2017年新建村级道路31.56公里,2018年新建村级道路18.5公里,2019年新建村级公路8.7公里,2020年截至目前新建村级公路9.5公里,共计68.26公里。
按照公路建设分级管理的原则,村级道路的管理和养护职责都在村上。但自实行“两免一补”,村级费用定额转移支付后,没有农村道路管护这一科目,各村也无力承担养护资金的投入,养护人员及物资难以到位,致使农村公路的管护工作严重滞后。
建 议:
一、加大养护资金投入力度。资金短缺是影响农村道路养管的根本原因,要解决这一问题只有加大投入和节约资金。将新增硬化道路纳入农村道路养管范围,为新增道路安排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养管资金。
二、完善公路基础设施。完善农村公路的安全护栏,路肩、水沟、桥涵等配套基础设施,重要路段设立导向、警示等交通标识,提高农村公路防范损毁的标准。农村道路管护人员要定期进行巡查,及时对损毁路面进行修复。
签发人:罗词山
石交函〔2020〕214号
李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新增道路纳入农村公路养管范围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管护工作,对新建通村公路,县财政每年根据实际增加里程预算了养管费用,并按时足额拨付。新增的组级路(含产业路)作为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已按要求移交镇、村负责管护,目前各镇通过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对组级路(含产业路)实行专人专岗管护,定期开展养管工作,能够满足道路养护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发挥行业指导、监督职能,督促各镇村认真落实新增道路管护责任。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请及时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632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