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0-1025 发布日期: 2020-10-27 11:14
来源 督查室
内容概述 将新增道路纳入农村公路养管范围的建议及复函

关于将新增道路纳入农村公路养管范围的建议及复函

第110号

领衔代表:李  清

内  容:

近年来,结合脱贫攻坚工作,我镇的农村道路建设有了很大的发展,农村道路里程大量增加,这些新增道路未能纳入农村道路养管范围,也无配套资金,未来农村道路养管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

截止2016年底,我镇共修建农村道路67.9公里,并按照农村道路养管的要求已全部纳入管护中。结合脱贫攻坚基础设施的建设,2017年新建村级道路31.56公里,2018年新建村级道路18.5公里,2019年新建村级公路8.7公里,2020年截至目前新建村级公路9.5公里,共计68.26公里。

按照公路建设分级管理的原则,村级道路的管理和养护职责都在村上。但自实行“两免一补”,村级费用定额转移支付后,没有农村道路管护这一科目,各村也无力承担养护资金的投入,养护人员及物资难以到位,致使农村公路的管护工作严重滞后。

建  议:

一、加大养护资金投入力度。资金短缺是影响农村道路养管的根本原因,要解决这一问题只有加大投入和节约资金。将新增硬化道路纳入农村道路养管范围,为新增道路安排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养管资金。

二、完善公路基础设施。完善农村公路的安全护栏,路肩、水沟、桥涵等配套基础设施,重要路段设立导向、警示等交通标识,提高农村公路防范损毁的标准。农村道路管护人员要定期进行巡查,及时对损毁路面进行修复。




类别:B

签发人:罗词山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10号建议的复函

石交函〔2020〕214号

李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新增道路纳入农村公路养管范围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管护工作,对新建通村公路,县财政每年根据实际增加里程预算了养管费用,并按时足额拨付。新增的组级路(含产业路)作为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已按要求移交镇、村负责管护,目前各镇通过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对组级路(含产业路)实行专人专岗管护,定期开展养管工作,能够满足道路养护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发挥行业指导、监督职能,督促各镇村认真落实新增道路管护责任。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请及时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6321659

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