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0-0923 发布日期: 2020-10-27 20:09
来源 督查室
内容概述 实行全县老人免费乘坐公交的建议及复函

关于实行全县老人免费乘坐公交的建议及复函

第109号

领衔代表:陈泽玖

内  容:

近年来,我县实行了县城1、2号线公交6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惠民政策,让60岁以上的老人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在全市率先营造了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乡公交覆盖面不断扩大,我县又取得了脱贫摘帽的历史性胜利,广大群众对公共交通的使用率和信赖度不断提升。目前,要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一些本县的优惠政策不能再城乡二元化,应该实行6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全覆盖。

建  议:

1.由县交通部门制定全县6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政策措施,及时印发实施。

2.由县财政核算拨付一定数额的资金给县公交公司予以补贴。

3.交通部门加强对公交公司执行免费政策的监督检查,提高公交服务质量,堵塞安全漏洞,确保全县60岁以上老人都能公平享受免费乘坐公交惠民政策。



类别:A

签发人:罗词山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09号建议的复函

石交函〔2020〕213号

陈泽玖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实行全县老人免费乘坐公交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15年6月16日,我局联合县老龄办组织石泉公交公司、部分社区老人代表、部分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召开了座谈会,探讨65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事宜。最终就65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1路、2路城市公交线路达成了共识,并出台了《老年人免费乘车实施办法》。根据《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第九条第六项规定“持《陕西省敬老优待证》的老年人,享有以下优待服务: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有关优待服务。”及《石泉县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现阶段我县1路、2路公交线路为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线路。县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城区建设、公共交通发展等情况,优化城区公交线路和站点布局,逐步扩大免费乘坐城区公交线路范围。”目前,我县仅开通1、2路城市公交线路,石泉至饶峰、石泉至云雾山、石泉至池河、石泉至两河、石泉至曾溪、石泉至后柳均属于客运班线,以公交化模式运营,不属于城市公交,根据全域旅游及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要求,将班线客运改造成公交模式运营。目前我局正在编制《石泉县公共交通发展规划》,该规划将拉大城市骨架,提高城市公交覆盖率,为老人提供更加优质的出行服务。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请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6321659

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