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0-0019 发布日期: 2020-10-25 09:17
来源 督查室
内容概述 恢复滨江公园被损毁人行道路的建议及复函

关于恢复滨江公园被损毁人行道路的建议及复函

第81号

领衔代表:吴龙晏

内  容:

石泉县滨江公园,位于县城南部,它南临汉江,北靠城堤。2007年至2008年,石泉县委、县政府因地制宜,把这里建设成了一个独具特色的滨江公园,成了市民们休闲娱乐的最佳活动场所。滨江公园突出石泉“山城、水城、不夜城”特色,营造璀璨雅致、流光溢彩、动静相宜的立体山水美景,很受当地群众及外地游客的喜爱。但2018年汉江四桥开工建设后,滨江公园里面拉材料的大型工程车辆把部分人行通道及步道损坏。2019年下半年四桥工程建设停工后,对损坏部分的路段及人行步道没有及时恢复,造成广大市民在公园里面休闲、锻炼很不方便。

建  议:

1.迅速将滨江公园损坏路段及人行步道恢复起来,供人们锻炼、休闲、娱乐。

2.要加强对滨江公园的管理,不允许任何车辆,包括摩托车、家犬等进入公园内。

3.对公园里面的花卉苗木要及时修剪、施肥、维护,不仅让人们在这里能够享受到乐趣,更重要的是以此展现石泉旅游强县的风采。


类别:B

签发人:王发兵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81号建议的复函
石住建函〔2020〕316号


吴龙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恢复滨江公园被毁的人行道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石泉县滨江公园位于石泉县城滨江大道外汉江河畔,2007年将原县城防洪工程改造实施了面积22.7万平方米的“滨江公园”。为规范公园管理,我局安排8名管理人员和3名环卫工人对公园实施日程管护。2015年、2017年又相继投入450余万元资金,对公园园林绿化、人行步道、公共设施和人文景观进一步进行改造提升,改造后的公园景色更加优美、设施更加完善、管理更加规范。2018年为配合汉江四桥重点项目建设,将滨江公园东段部分道路作为施工便道使用,2019年四桥暂停施工后,我局即要求施工单位对因工程破坏的道路或绿化进行恢复。
      现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一是立即组织人员对滨江公园内施工损毁的园区道路和绿化设施进行统计汇总,制定修复方案,按程序上报审批后组织实施,确保公园道路修复工作尽快完成;二是进一步加强滨江公园出入口管理,完善公园管理制度和车辆禁令标志,配合交警部门严查各类机动车驶入公园违法行为;三是强化公园精细化管理,将管理人员“分区域,定职责”进行分片包干,提高日常管护水平,同时每年投入资金对园内的绿化苗木补植补栽,对破损的公共设施进行维修更换,提升公园服务功能和绿化景观效果,为我县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打下坚实基础。
      联 系 人:廖小江   联系电话:0915-6321390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