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xwjj/2020-0094 | 公开日期: | 2020-08-06 16:41 |
来源 | 石泉县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所 | ||
内容概述 |
序 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案件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及期限 | 处罚机关和日期 |
1 | 石卫职罚【2020】1号 | 石泉县陕福胜石材加工有限公司接害岗位工人未配备职业防护用品公司未配备专兼职业病管理人员案。 | 叶** | 2020年7月25日卫生监督员对石泉县陕福胜石材加工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王照兵、钟阿清两名打磨工劳动者在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岗位生产车间从事磨机作业,未佩戴职业病防护口罩和耳塞。该用人单位未督促劳动者落实防护用品、未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二、四项;第七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 自觉履行 |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2020.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