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和县政协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期间,共收到县人大代表议案1件、建议146件,政协委员提案90件,现分别交由各承办单位办理,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时限
各承办单位自交办通知印发后7个工作日内到县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电子文档,并于2020年10月30日前办复。其中列为分年度办理(B类)的,要明确办理期限,并在限期末年的10月30日前完成办理后,再次以正式文件答复代表、委员;列入长远规划办理(C类)的,先于2020年10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答复代表、委员,并在代表、委员任期内,逐年在10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向代表、委员反馈办理进度。
二、规范办理程序
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部纳入书记民情“三本账”,各承办单位要依据书记民情“三本账”办理制度,结合《石泉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规则》,按照“办理前与代表委员沟通→制定办理方案→报县监督检查组→务实办理落实→草拟复函初稿→报县监督检查组初审→当面征求代表、委员意见→报分管县级领导审签→正式复函→报人大人代选举工委、政协提案委、县监督检查组”的流程规范办理。
三、严格督查考核
县委、县政府将继续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各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按照《石泉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评分标准》进行考评奖惩。县监督检查组要采取督办、抽查、走访等形式,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实行全程跟踪督查,及时通报办理情况。同时,要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工作,办理结果要在县政府网站信息平台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中共石泉县委办公室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