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饶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jzfrfz/2020-0053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饶峰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饶政发〔2020〕32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03日
有效性 已失效 公开日期: 2020-07-15 11:20
内容概述 为确保广大学生人身安全,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饶峰镇2020年防溺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饶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村、镇属各站(办)所及饶峰镇九年制学校:

为确保广大学生人身安全,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饶峰镇2020年防溺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责任感

我镇境内河流、山塘较多,节假日、暑假期间,学生到河流、山塘游泳、玩耍的现象增多,极易发生溺水事故。各村、镇属各站(办)所及饶峰九年制学校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把学生防溺水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各村、镇属各站(办)所及各饶峰九年制学校要确定专人,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决杜绝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完善联防联控机制

各村、镇属各站(办)所及饶峰九年制学校要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切实提高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实效性。各村要在辖区山塘、河流、水库等地设置警示标志,并组织联防队对有学生嬉水、游泳的区域加强巡查和劝阻;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要加强对重点水域和易发生溺水事故河流、山塘、水库的安全管理,在危险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关注自我监管学生和留守儿童,严防孩子因缺乏家长看护而下水游泳发生溺水事故。饶峰九年制学校要充分利用家访、家长会、家校通等形式与每位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告诫学生家长肩负起监护职责,反复教育学生在节假日、暑期不能私自下水游泳,严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村、镇属各站(办)所及饶峰九年制学校要灵活运用宣传媒介,普及防溺水安全知识,大力营造“防范溺水、珍爱生命”的舆论氛围,强化群众的防范意识,促使他们节假日、暑期加大对孩子的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学生溺水事故。

四、严肃责任追究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防溺水安全管理责任制。2020年,全镇将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纳入对各村、镇属各站(办)所安全生产考核和综合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各村、镇属各站(办)所要健全和完善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施救及善后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损失;要畅通信息,认真落实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涉及学校、学生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尤其是重大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对迟报或瞒报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全镇将不定期对各村、镇属各站(办)所开展防溺水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在全镇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村,严格进行责任倒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

石泉县饶峰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