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县城主干道及杨柳路提升改造项目施工需要,为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施工期间调整相关交通组织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0年7月6日0时至2020年9月6日0时(雨天顺延),杨柳路东段(小钢桥岔路口至柳苑酒店)实行由东向西单向通行措施。以上路段危化品运输车辆、大中型货车、大中型客运车辆(含旅游客车)禁止驶入(城市公交车、施工抢险作业车辆除外);请禁行车辆提前选择绕行路线。其他经过上述路段的车辆,严禁在路面上停放(公交车在设立的临时站点、出租车在非路口路段,可临时停靠上下乘客,即停即走,其余路段严禁停靠)。对在上述路段,车辆乱停乱放等扰乱通行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二、杨柳路东段实行单向通行交通组织后,由西沟口路、红岩敬老院路进入杨柳路的车辆,在上述交汇路口处禁止右转,请左转进入杨柳路后自东向西行驶。往杨柳路东段区域进行物流配送的车辆可在夜间22时至次日7时通行,配送物资时,应停靠在各物流场站门前人行道上(预留行人通行区域),并全程开启车辆前后示宽灯以及危险警示灯,严禁在杨柳路上及消防通道停放。其余时段禁止驶入杨柳路东段。
三、2020年7月6日0时至2020年7月26日0时(雨天顺延),因施工需要将对向阳大街文化南路北口采取围挡封闭措施;前往文化南路车辆可选择由育才路、向南路等周边道路绕行。行人在经过该路段(口)时,请注意观察来往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通过;经上述路段(口)的车辆,要保持安全车速、车距,注意观察行人动向,确保安全后通过。
四、所有市际、县际、县内大中型客运车辆,必须进入石泉县汽车站驻站停靠,严禁在中心城区、杨柳路等路段,尤其是施工作业区域路段临时停车上下乘客。发往安康方向的市际、县际、县内大中型客车,由316国道江南段经210国道过境线(银龙道班岔路口)绕行至石泉汽车站。在通过银龙道班岔路口、汉江三桥(南北)路口等复杂路段时,要降低行驶速度,瞭望观察确认安全后通过。
施工期间,如需对交通组织措施再作调整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另行发布通告。请广大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石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