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wxlyj/2020-0046 公开日期: 2020-06-20 19:36
来源 石泉县林业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林业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石泉县林业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石林罚决字【2020】第014号)

序号 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由 违法企业或违法自然人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结果及法律依据 处罚机关和日期 备注
1 石林罚决字【2020】第014号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石泉县安逸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5月,该公司在石泉县城关镇枫树村村二组,小地名“曲家沟”建设矿区安全平台时,未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挖林地新建道路,经现场勘察,新建道路占用林地面积1047平方米,折合1.57亩,属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十七条之规定,已构成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处罚如下:1、责令限期恢复原状;2、处擅自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共计15705。 石泉县林业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