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xyjglj/2020-0055 公开日期: 2020-06-15 14:27
来源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无黑无恶”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各下属事业单位,各直管企业:

现将石泉县应急管理局《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无黑无恶”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6月4日


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

行业“无黑无恶”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巩固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按照市扫黑办关于印发《全面开展“无黑无恶”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扫黑办字〔2020〕15号)精神,结合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无黑无恶”示范行业领域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土壤,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全国扫黑除恶重点培养市成果,奋力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事项安全生产秩序持续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县应急管理局成立行业领域“无黑无恶”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示范创建工作。

组      长: 高德铭(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副组长:徐元洪(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组  长:张生军(党组成员、安全生产监察大队队长)

成      员:谢  彬、熊毅楷、胡义勇、纪宏超、吴晓峰、

薛佩镭

三、创建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无黑无恶”示范创建,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乱象得到全面整治,行业监管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感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得以铲除,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无黑无恶”示范创建为期3年,在2019年试点创建的基础上,2020年全面铺开,以健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为重点,基本实现全县非煤矿山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领域“无黑无恶”示范创建目标。2021年,以巩固强基、提升治理能力、提升治理能力为重点,全县工贸行业达到创建标准。

四、创建标准

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领域无涉黑涉恶案件,无乱点乱象,行业治乱满意度不低于95%。

五、创建任务

(一)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1.深入发动群众。统筹各类宣传资源,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宣传“无黑无恶”示范创建活动,重点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重大部署、重大措施和成效,全方位展现党中省市县依法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增强对专项斗争的信心。结合业务范围,充分利用局微信、短信、张贴横幅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应急管理系统扫黑除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深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相关企业,通过多途径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扫黑除恶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持续营造“人人参与”的宣传氛围。(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各直管企业)

2.开展层层宣讲。严格执行领导联系包抓制度,持续开展层层宣讲,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危害性,提升群众识黑辩恶的能力,积极主动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线索,以实际行动积极支持、主动参与“无黑无恶”示范创建工作,营造全民创建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法治和宣传股、扫黑办、各直管企业)

(二)聚焦依法严惩,确保黑恶线索及时清零

进一步拓展线索来源渠道,深挖黑恶线索。围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贸等行业容易产生乱象的多个环节,从日常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检查工作入手,充分掌握管辖企业信息,全面深入排查涉黑涉恶涉乱线索,一旦发现相关情况,及时上报,依法查处。实行与安全生产隐患举报相同的举报制度,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等突出问题,对举报线索要及时核查反馈,对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及其亲属等,要依法采取保护措施,维护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扎实开展线索核查集中攻坚行动,提高线索核查质效,确保线索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安全监管股、综合协调股)

(三)深化行业治理,铲除黑恶滋生土壤

结合自身职能,加强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排查整治,研究完善整治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挂图作战。结合日常工作实际,抓住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有利时机,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立即上报,及时查处,消除风险隐患。完善市场准入、监督检查、规范管理和定期分析研判等监管机制,夯实常态化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许可、日常监管、事故查处等环节的过程管理,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大上级行业部门对下级部门的业务指导、督导检查、考核考评力度,确保行业监管措施落实落。加强与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的信息互通,形成整治合力。强化监察意见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和公安提示函的跟踪问效,扎实开展“一案一整治”,认真履职担责,从源头上补短板、堵漏洞、强监管,着力营造“黑不生、恶不出、乱不起”的社会生态。(责任单位:安全监管股、综合协调股、各直管企业)

六、创建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无黑无恶”示范创建使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扎实开展创建活动。

(二)严格验收。县应急管理局将组织“无黑无恶示范行业系统”验收命名,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

(三)动态管理。“无黑无恶”示范创建实行动态管理,局扫黑办每年对创建达标的企业进行抽查复核,经复核达标的,予以保留;经复核未达标的取消命名资格,并进行通报。对因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发生涉黑涉恶案件和乱点乱象发生的,取消“无黑无恶”示范行业系统资格,纳入重点管理,并由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