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wxlyj/2020-0040 | 公开日期: | 2020-06-12 08:30 |
来源 | 石泉县林业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林业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序号 | 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由 | 违法企业或违法自然人 | 违法主要事实 | 处罚结果及法律依据 | 处罚机关和日期 | 备注 |
1 | 石林罚决字【2020】第012号 |
违法利用疫木 |
王** |
2020年5月28日,王**擅自将**镇**村一处已被征用开挖林地内被挖倒的松木原木裁节后运输至**木材加工厂,在准备出售时被现场查获。 |
依据《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处罚如下:对王**使用的松木原木进行就地销毁。 | 石泉县林业局 2020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