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czj/2020-0099 | 公开日期: | 2020-02-24 10:18 |
来源 | 石泉县财政局 | ||
内容概述 |
县林业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的通知》(安财建〔2020〕22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1368.56万元(具体金额、功能分类科目详见附表)。
请你单位根据绩效目标,加强项目执行监控,确保顺利实现项目建设目标任务,要严格按照《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规范项目建设,加强社会保险补助费管理。要加快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兑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禁转移、挪用、截留资金,确保专款专用。随时接受县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
石泉县财政局
2020年2月20日
抄送:县纪委监委、审计局,归档。
石泉县财政局经建股 2020年2月20日印发
石泉县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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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林资源保护 |
退耕还林还草 |
资金合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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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补助 |
完善补助政策 |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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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502社会保险补助 |
2110602退耕还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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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 |
31.06 |
287.5 |
1050 |
136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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