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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20-0232 发布日期: 2020-05-15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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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市民尹先生在县长信箱留言咨询居民养老申报相关事宜的答复

关于市民尹先生在县长信箱留言咨询居民养老申报相关事宜的答复

市民尹先生2020年5月11日在县长信箱留言咨询居民养老申报相关事宜:

尹先生母亲今年60岁,长期在西安市居住(户籍地址:石泉县中池镇西沙河村,原高益村二组),村委会告知申报居民养老退休相关待遇需要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受疫情影响,居住地出入均需要身份证,咨询可否使用身份证复印件申报?

收到尹先生咨询事宜后,石泉县高度重视,根据《石泉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60周岁老年人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石卫发〔2020〕41 号)文件要求,对2020年年满60岁老人采集信息,需提供老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系统录入。经中池镇与县卫生健康局对接,对于无法提供身份证原件的情况,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进行信息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