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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20-0232 发布日期: 2020-04-18 16:34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关于市民通过县长信箱咨询农贸市场摊位费收取标准的答复

关于市民通过县长信箱咨询农贸市场摊位费收取标准的答复

市民邓先生在县长信箱留言咨询:“2020年4月17日,邓先生在文化路农贸市场内摆摊售卖鸡蛋,市场管理人员收取邓先生5元摊位费,邓先生表示每次摆摊,摊位费是根据售卖物品的数量而定,且摊位费在3元-20元不等,现邓先生想知晓摊位费收取有无相关标准。”

接到相关诉求后,石泉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调查核实。经核实:桃园市场管理方临时摊位费收取标准是摊位不超过1米按3元一个进行收费,超出的部分按3元/米加收费用,该收费标准已经在桃园市场内进行了公示。市场管理方表示,如果有乱收费现象,请提供当天摊位费缴费小票,多收的部分进行退还并严格处理当天收费的工作人员。随即将相关情况向邓先生进行了反馈,邓先生表示目前手上没有缴费小票,如果出现乱收费的行为,将收集小票向县市场监管局提供,他表示对单位的及时办理反馈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