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xnyncj/2020-0014 | 公开日期: | 2020-04-17 11:07 |
来源 |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 ||
内容概述 |
各镇人民政府:
按照国家脱贫攻坚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以及市安农工办等11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工办发〔2019〕7号)要求,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局、扶贫局、市场监管局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局还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空壳社”注销任务,但截止到目前,全县需要注销的86个“空壳社”仅有9个“空壳社”完成注销,其中:熨斗镇注销2个、饶峰镇注销3个、迎丰镇注销3个、城关镇注销1个,除熨斗镇已完成“空壳社”注销工作任务外,其他各镇均未完成此项工作。
各镇要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清理工作,迅速明确专人,组织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按照程序办理注销手续(见附件2,市场监管局窗口电话:0915-6310428),于 2020 年5月1日前完成“空壳社”清理工作任务,并将已完成注销合作社印证资料(见附件3)报县农经站(联系人:陈楠,电话:0915-6310993,邮箱:25763281@qq.com),留存备查。对未按时完成清理工作任务、影响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成效的,责任由各镇自行负责。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