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20-0532 发布日期: 2020-03-22 21:32
来源 石泉县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全面掌握我县劳动力就业创业状况,为后续就业帮扶和数据监测提供精准信息支撑,扩大有组织转移就业规模,巩固和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我县同步够格进入小康社会,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增强工作保障。

石泉县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三级服务体系促进精准转移就业”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全面掌握我县劳动力就业创业状况,为后续就业帮扶和数据监测提供精准信息支撑,扩大有组织转移就业规模,巩固和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我县同步够格进入小康社会,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增强工作保障。

根据2020年县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精神和县脱指办《关于推进村级就业服务队、公共设施管护队建设工作的通知》(石脱指办发〔2020〕14号)文件要求,现就建立县镇村三级就业服体系,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体系

县创业就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各镇社保服务站为县、镇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全县140个村、21个社区成立村(社区)就业服务队,已设创业就业服务站的城镇社区,可将创业就业服务站与就业服务队合并,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村(社区)就业服务队不得少于3人,其中需明确1名镇派驻干部担任村级就业服务队队长。队员可由责任心强、熟悉就业工作业务的驻村工作队员或村干部兼任,具体人选由各镇、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商驻村(社区)工作队确定,报镇政府和县人社局备案。2018年选聘的村(社区)级就业社保信息员不再聘用。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摸底登记

各镇要以村(社区)为单位,指导村级就业服务队对辖区内劳动力(男性年龄在16-60周岁,女性年龄在16-50周岁)基本信息、转移就业、创业、培训信息、享受扶持政策情况及就业创业培训需求情况全面摸底,整合已建立的贫困劳动力台账、劳动力就业台账信息,建立综合性劳动力就业创业电子信息台账。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采集范围为:男女年龄均为16—60周岁。

(二)强化供需对接

1.加大政策引导促进转移就业。鼓励劳务中介机构向有就业需求劳动力开展免费职业介绍和劳务派遣服务,并在稳定务工地建立劳务工作站,扩大有组织转移输出力度。劳务中介机构介绍劳动力到县内外企业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就业时间不低于6个月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该劳务公司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凡劳动力赴江苏省金坛区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每人可按1000元标准给予本人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

2.大力培育劳务经济带头人。各镇村要加强与辖区内的务工能人、劳务经济带头人对接,掌握务工地及务工企业用工需求,加大能人培育,对有招工需求的企业优先带领周边  群众特别是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增收,鼓励亲戚带亲戚、朋友带朋友共同务工致富,增强社会责任感,助力家乡脱贫攻坚事业发展。

3.灵活提供招聘服务。县人社局通过微信、户外电子显示屏、《招工信息》专刊、手机短信等渠道定期对外发布招聘信息。各镇要督导各驻村工作队、村(社区)利用工作微信群、QQ群等平台,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发布县人社局征集的招工信息,根据劳动力就业需求灵活组织专场招聘、送岗上门、到企业参观选岗活动推进劳动力充分就业。镇政府要督促镇社保站、村(社区)就业服务队履行职责,利用多种渠道获取招工岗位信息,“点对点”精准送岗,引导有就业需求的劳动力结合自身特点选择就业岗位。

4.引导县内外稳定就业。围绕县内工业园区企业招工和县外劳务输出两个就业市场,加强苏陕劳务协作和县内企业招工对接。引导无法外出务工劳动力就近到周边企业、新社区工厂(毛绒玩具工厂)、就业扶贫基地、农业合作社就业,提供充足的就近就业岗位。具备条件的可组织专车输送劳动力集中到企业上岗。

5.精准对接就业用工信息。县人社局牵头收集县内外企业用工岗位,各镇、村(社区)要对有转移就业需求而缺岗位劳动力进行摸底,摸清缺岗位劳动力的从业经历、求职意向、已有技能和薪资要求建立台账。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定期将企业用工岗位与缺岗位劳动力进行匹配“量身定制”岗位并反馈镇村,由镇村将岗位及时推送介绍给求职者。建立双向反馈机制,对接后成功就业的,销号一人核减一岗,对接后暂未就业的,由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继续对未就业劳动力进行岗位匹配并反馈镇村,直至上岗就业为止。

6.跟踪销号管理。各镇要发挥村(社区)就业服务队作用,要及时对已经转移就业的劳动力进行跟踪回访,精准掌握其就业详细地点、就业单位名称、联系方式、薪资待遇等情况;对就业困难贫困劳动力进行帮扶;对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劳动力,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帮助其成功创业;对有技能(创业)培训需求的劳动力,组织参加培训;对已经实现就业、创业、培训的,及时销号。做到失业一人推送多岗,就业一人销号一人。

(三)强化信息监测

1.加强数据管理。各镇指导各村级就业服务队将符合条件的劳动力基本信息和转移就业相关信息全面采集,补充完善劳动力基本信息、对劳动力就业单位、时间、返乡、失业、创业状态随时更新,对漏报劳动力错报劳动力信息及时补充更正,保证劳动力基本信息和就业信息准确性。适时录入“陕西省人社就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动态更新管理。

2.提高数据质量。各镇应结合实际入户登记,分类采集登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普通劳动力,填写《2020年石泉县劳动力个人信息采集表》(见附件)。 按照“全员登记、一村一册、乡镇入库、分级汇总、动态管理”的方式登记管理。通过落实各项就业措施实现劳动力稳定就业目标。各镇要指导各村(社区)就业服务队对辖区内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适时监测,每天更新填报劳动力及转移就业信息模板(系统下载),每半月上报一次模板数据到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1季度全部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培训信息的模版录入,并于4月底前导入系统。以后每月底前报当月模版数据并于次月底前录入核实完善更新上月系统信息。县政府结合脱贫攻坚工作需要,每周对各镇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从系统提取数据进行评比,对完成进度缓慢的镇、村全县通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三级服务保障。县镇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见附件1),分工合作,上下配合,强化服务,共同做好全县转移就业工作。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委会和驻村(社区)工作队要切实加强对就业服务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各镇社保站要加强业务指导检查,适时组织业务培训,确保村级就业服务工作队作用充分发挥。

(二)严格督查考核问责。各镇要明确工作时限,督催各村(社区)3月底前组建就业服务队,人员配备到位(队员名册报送人社局备案),4月底前完成就业需求劳动力全部就业任务,5月底前转移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县政府将各镇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情况纳入重点工作督查内容并进行通报。对转移就业工作不力的镇、村(驻村工作队)领导,给予批评教育,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的进行严肃处理。

(三)村级就业服务奖补。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由县人社局协调资金,给予村级就业服务队工作经费补贴,具体标准为:年度考核优秀的,补贴工作经费3000元;年度考核良好的,补助工作经费2000元;年度考核一般的,补贴工作经费1000元;年度考核较差的,不予补贴。


附件:1.县镇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职责.doc

2.2020年石泉县劳动力个人及转移就业信息采集表.xls

石泉县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