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xzrzyj/2020-0165 | 公开日期: | 2020-03-27 15:04 |
来源 |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 ||
内容概述 |
安康交通通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石泉县现代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会审研究,作出如下预审意见:
一、 用地情况
(一)项目名称:石泉县现代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二)用地位置:城关镇杨柳社区三组。(四至以勘界报告坐标为准)
(三)用地总规模及建设内容:依据县发改局项目备案确认书该项目占地60亩,建筑总面积约35508平方米,建设内容:快递物流平台,快递物流服务中心,农副产品物流平台,工业产品物流平台,冷链加工配送中心,冷库,停车场(大型停车位42个,小型车位35个);综合商务服务中心,酒店,电商平台,物流企业加盟商铺,辅助用房(含公厕、门卫室、汽修站)。
(四)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用途:经勘界,该建设项目占地27491.17平方米,现状地类为旱地8358.25平方米,有林地19132.92平方米,项目用地位于允许建设区14886.88平方米,限制建设区10151.89平方米,有条件建设区2452.39平方米。
二、预审意见及用地要求
1.该项目用地12604.28平方米,不符合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需修改用地范围线,核减用地面积。项目拟用地14886.88平方米,符合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用地规模和各功能分区符合相关产业建设用地标准,同意通过用地预审,项目用地涉及占用林地的按照林业相关政策法规履行手续。
2.你公司应优化设计,从严控制用地规模,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3.按照《补充耕地承诺书》做好该项目占补平衡工作,落实耕地开垦费用,确保“占一补一、质量同等”。
4.该项目在办理下一步用地手续之前需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洪涝灾害评估意见》的建议落实治理和监测工作。
5.本预审意见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建设审批手续。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