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xzrzyj/2020-0162 公开日期: 2020-03-27 15:07
来源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池河镇合心村桥梁引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池河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池河镇合心村桥梁引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会审研究,作出如下预审意见:

一、 用地情况

(一)项目名称:池河镇合心村桥梁工程引线建设项目。

(二)用地位置:池河镇顺风村二组。(四至以勘界报告坐标为准)

(三)用地总规模及建设内容:依据县发改局《关于安康市石泉县池河镇合心村桥梁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及《关于同意调整池河镇合心村桥梁工程项目计划的批复》项目备案确认书该项目占地3972.68平方米,新建桥梁长90米,桥面宽12米建设引线约为320米,宽12米,同时配套建设实施绿化、亮化工程。

(四)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用途:经勘界,该建设项目占地3972.68平方米,现状地类为旱地1135.93平方米,村庄384.04平方米,建制镇2452.71平方米,项目用地全部位于允许建设区。

二、 预审意见及用地要求

1.该项目用地符合池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用地规模和各功能分区符合相关产业建设用地标准,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2.你镇应优化设计,从严控制用地规模,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3.按照《补充耕地承诺书》做好该项目占补平衡工作,落实耕地开垦费用,确保“占一补一、质量同等”。

4.该项目在办理下一步用地手续之前需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洪涝灾害评估意见》的建议落实治理和监测工作。

5.本预审意见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建设审批手续。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