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xzrzyj/2020-0160 | 公开日期: | 2020-03-24 16:13 |
来源 |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G316连接线石泉县城汉江大桥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G316连接石泉县汉江大桥项目用地预审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会审研究,作出如下预审意见:
一、 用地情况
(一)项目名称:G316连接石泉县汉江大桥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址:石泉县县城中段。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该项目拟建桥梁位于石泉县城中部,北接环城北路,南达316及火车站,据上游G210石泉汉江大桥约1600米,距下游十天高速县城连接线汉江大桥约1800米改线全长645.28米,路基宽14米。
(四)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用途:该建设项目拟用地44.42亩,现状地类为建设用地,全部为允许建设区。
二、预审意见及用地要求
1.该项目用地选址符合石泉县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用地规模和各功能分区建设项目符合相关产业用地标准,同意通过用地预审,项目涉及占用河道的还应取得水利部门意见。
2.项目批准后,你局应优化设计,从严控制用地规模,集约利用土地。
3.按照《补充耕地承诺书》做好该项目占补平衡工作,落实好耕地开垦费用,确保“占一补一、质量同等”。
4.该项目在办理下一步用地手续之前需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洪涝灾害评估意见》的建议落实治理和监测工作。
5.本预审意见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建设审批手续。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