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slj/2020-0019 | 公开日期: | 2020-03-27 11:08 |
来源 | 水利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曾溪镇人民政府:
根据水利部颁发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的要求,你镇委托陕西省安康水文水资源局于2020年元月编制完成了《石泉县曾溪镇四级客运站及农贸市场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接你镇申请对《评价报告》进行评审批复的文件后,我局组织相关专家于2020年3月13日,对该《评价报告》进行了评议和审查,现形成如下审查批复意见。
一、该《评价报告》符合《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的基本要求,同意通过审查。
二、项目拟建场地位于石泉县城西南约18km的曾溪镇油坊湾村二组境内,地处汉江一级支流曾溪河中下游左岸的曾溪镇政府上游侧,G210(316)国道和G7011十天高速公路由附近经过,交通相对便利。客运站及农贸市场两项目场地规划用地总面积为4353.9㎡,其中客运站用地面积2372.63㎡、农贸市场用地面积1981.27㎡。客运站设计为一层,建筑总面积约350㎡,其中:售票厅、候车厅、站务员室、盥洗室、旅客厕所和饮水室建筑面积约210㎡,电商、物流、办公、库房等建筑面积约140㎡;农贸市场设计建筑总面积约849㎡,其中:钢结构摊棚建筑面积约465㎡,商铺及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约384㎡。
三、同意《评价报告》对本建设项目防洪评价设计洪水标准采用所进行的分析论证。本项目处在乡村所在地域,而且客运站和农贸市场属一般设施,按照《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规定,并依据“表4.3.1乡村防护区的防护等级和防洪标准” 的分类,确定本项目防护等级为Ⅳ级、防洪标准(重现期)为20~10年一遇,故本次防洪评价采用项目区曾溪河20年一遇重现期洪水标准进行计算分析与评价。
四、同意《评价报告》对拟建场地曾溪河河段河道断面设计洪水流量及其设计洪水位的计算分析论证结果。依据工程区河道断面以上控制流域面积及其相关水文要素,通过采用洪峰面积相关法、综合参数法、推理公式法三种方法进行计算分析和综合论证比较,该客运站及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区曾溪河河道20年一遇重现期设计洪水流量为139m3/s,对应工程区D1(下游桥位处起始计算断面)、D2(对应农贸市场断面)、D3、D4、D5(对应客运站断面)河道断面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分别为473.75m、474.24m、474.42m 、474.49m、475.65m。此论证分析成果可作为该客运站及农贸市场建设项目防洪评价和工程实施的基本依据。
五、同意《评价报告》对项目拟建场地既现状防护设施防护能力的论证分析成果。本拟建农贸市场和客运站项目场地分为两个地块,建设场地标高按曾溪集镇镇区道路路面高程进行控制,两场地与路面基本齐平或略高于路面。依据选择的D2(对应农贸市场)和D5(对应客运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断面进行论证分析为:①农贸市场建设场地位于镇区道路与现状河堤之间,由农贸市场处河道断面D2得知,平整后的场地与道路基本齐平,其高程为475.73m,该段堤顶高程为475.23m,对应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474.24m,平整后的场坪高于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1.49m,现状堤顶高于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0.99m;②客运站建设场地位于镇区道路里侧,从客运站处河道断面D5可知,本段镇区道路高程为476.46m,对应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475.65m,现状场地低于路面约0.33m,若将项目场地回填至与道路齐平后,则项目场地高于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0.81m。综上所述,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表3.2.1堤防工程的安全加高值”中4级堤防工程级别安全加高值为0.6m的规定,本项目两处建设场地标高分别高于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1.49m和0.81m,安全超高大于规范规定值,拟建场地标高完全满足设防标准要求。
六、同意《评价报告》对该客运站及农贸市场建设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所作的结论。①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交通环境,规范客运市场,实现标准化客运监督管理体系,促进客运及物流业的发展,满足居民日常生活物资的采购方便和农副产品的买卖,对繁荣乡村经济,方便居民出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②本拟建农贸市场建设场地高于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1.49m,拟建客运站建设场地高于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0.81m,其安全超高均大于《堤防工程设计规范》规定值0.6m,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规定,项目建设防御洪水的标准与措施适当。依据现状路面高程对项目场地进行竖向设计,满足设防标准要求,在不超设计洪水标准的情况下建设场地不受曾溪河洪水影响;③本项目建设不涉及行洪河道范围,对河道泄洪、河势稳定、堤防及护岸、防汛抢险和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等均没有任何影响,也不存在工程影响防治与补救措施问题;④通过本次防洪综合评价分析认为,本项目两处建设场地满足20年一遇设防标准要求,而且建设场地上游及周边无其他山洪沟道和病险库塘、窖池等洪涝灾害隐患的危害影响。因此,该规划场地无大的洪涝灾害风险存在,选址适宜作为农贸市场和客运站的建设场地。
七、同意《评价报告》对该客运站及农贸市场项目建设及运营管护所提的建议。①农贸市场外侧现状堤防堤身结构断面不够合理、堤基埋深较浅、基础持力层地质较差,且该段堤防处在河道的凹岸受水流冲刷较严重部位,建议对该段堤防实施基础防冲加固和护基防护处理;②要按照“河长制”的要求,切实加强河道管护,严禁向河道倾倒渣土、垃圾挤占行洪断面,保证泄洪畅通,有效提高泄洪能力;③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应禁止将生产、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坚决杜绝引发河道水质污染;④项目建设应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对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问题提前作出预测和评估,并制定切实有效地降低影响的应对方案及措施。对施工区域内施工材料、设备的存放、施工人员的生活场所应事先做好施工组织设计,以防对水保环境、生态环境和工程进度、施工安全等带来不利影响;⑤农贸市场和客运站是客流和物流的集中区,项目建成运营后,相应管理机构要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强化防洪保安措施,特别要加强汛期的安全运营与管理,防范突发性暴雨洪水的危害,并选定可靠的应急撤离路线保障随时有序地组织人员及财产安全转移;⑥项目建成运营后,经营管理业主务必按照当地政府的防汛抗洪抢险预案全力做好超标准洪水的防范工作,细化分工、落实责任,保障应急措施切实可行,并服从各级政府的防汛统一管理。
八、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的评价内容,包括概述、基本情况、河道演变分析、防洪评价计算、防洪综合评价、工程影响防治与补救措施、结论与建议。
九、要求该客运站及农贸市场项目建设业主要严格按照本《评价报告》和“审查批复意见”的要求,严格依据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开展各类工程设施建设和施工;要严格执行规范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防洪安全。
十、要求建设业主在实施客运站及农贸市场工程建设时,要严格依照《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建议意见,按地表雨水和生活污水分类排放规范标准,对客运站及农贸市场项目自身场区及周边排泄山洪、雨污设施系统进行建设和完善,保障场区内及其周围地表山洪、雨水和生活污水的安全排泄。
十一、要求建设业主要对建成后的防洪工程和排山洪、雨污设施建立有效地管护机制,坚决避免“重建、轻管”现象的发生。要积极引导和教育运营管理人员牢固树立水患意识、环保意识和水生态意识,自觉维护所建防洪排涝和公共设施安全,坚决杜绝损毁防洪排涝设施、挤占行洪河道、乱倒垃圾弃土、污染河道水体等行为的发生。
综上所述,编制单位所编制完成的《石泉县曾溪镇四级客运站及农贸市场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其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数据翔实、评价结论可靠,符合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建议在实施中严格依照执行,切实防范和避免洪涝灾害隐患,确保工程区及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石泉县水利局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