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sfj/2020-0007 公开日期: 2020-02-19 15:36
来源 石泉县司法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司法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法治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石各单位:

当前,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已成为全国高度关注的公共卫生事件。虽然我县目前没有出现确诊病例,但周边县区已出现多例,防控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影响着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大局。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依法防控意识,对于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各镇、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把防控疫情期间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当前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把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检验,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全力以赴做好法治宣传各项工作。

二、强化宣传举措,全面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

(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本地及周边县区和重点疫区防控疫情的举措进展,大力宣传我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鲜活经验和先进典型,努力营造众志成城、联防联控的良好局面。针对疫情防控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要加强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在回应社会关注、舆论关注中及时开展普法教育,引导群众正确理性看待疫情,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

(二)围绕普法责任制落实,抓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主动将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和法律志愿服务相结合,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品卫生安全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价格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使每个公民明确自己在疫情防控中的权利和义务,积极配合医疗卫生防疫机构做好疫情预防控制工作。认真落实市委政法委《关于认真做好扰乱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及相关法律规定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融入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法治实践活动中,大力宣传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发出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加大对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阻碍预防防控措施、制售伪劣防护产品等行为以案释法力度,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教育引导执法、管理、服务对象和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注重开展以案释法、释法析理,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疫情防控工作法治化水平。

(三)围绕普法依法治理推进,抓实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村(社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坚持群防群控,做好村(社区)全面排查疫情高发地区来石(返石)人员和与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密切接触人群状况相关工作,要宣传好居家观察、暂停群体性活动等制度,切实做到“找得到、管得住、服务好”。做好春耕生产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在重点防控疫情的同时,有序安排恢复春耕生产,加强农业、农村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做好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各相关部门要做好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对企业职工的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做好企业防疫工作基础上恢复生产活动,大力宣传防疫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各类企业要依法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社会市场秩序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发改等单位要加强社会市场秩序监管、监控,确保市场物价平稳,避免不良商贩趁机哄抬物价、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消费。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强化市场交易监管。做好外出务工(返工)人员法治宣传,加强对涉及公共卫生的刑事、民事、行政事项和涉及医疗事故纠纷、交通管理与运输、劳动与社会保障、保险、网络信息等法律法规宣传。

(四)围绕新媒体平台,抓细法治宣传教育。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善于运用“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充分运用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开展“指尖普法”,借鉴各地驻村帮扶工作队和村组社区干部手机讲解、乡村大喇叭轮番播报等有效措施,强化社会舆论引导,引导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广大普法工作者、志愿者要主动担起普法职责,通过微博、微信等途径,围绕疫情开展普法到人、说法到事、释法到案。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要主动担负起疫情防控中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

三、夯实工作责任,全面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真正把“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通力配合。各镇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制定工作方案,采取高效有力的工作措施,共同做好疫情防控中的法治宣传工作,不断提升疫情防控关键时期的法治宣传实效。

(三)强化氛围营造。各镇各部门在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要坚定政治立场、提高政治鉴别力,强化组织观念,带头传播正能量,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采用权威准确的疫情防控宣传信息,努力营造人心安定、人人尽责、同舟共济的社会氛围,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中共石泉县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石泉县司法局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