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xyjglj/2020-0010 公开日期: 2020-03-05 14:23
来源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规范社会公益事业领域灾害事故救援信息报送的工作要求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规范社会公益事业领域灾害事故救援信息报送的工作要求



一、严格灾情信息报送时限。各镇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灾情收集、统计、报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灾情上报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切实转变当前灾情收集、报送工作拖沓、滞后的现状。要进一步加强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密切关注各类灾情,遇到突发灾情,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有关要求,及时作出响应,认真做好灾情初报、续报和核报工作,为救灾工作提供重要依据。要及时开展灾情统计核查,在灾害发生2小时内把受灾时间、地点、灾害种类及灾害损失等基本情况(初报)迅速上报。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灾情尚未稳定之前,按照24小时零报告制度执行续报,每天上午10:00前必须报告一次,直至灾害过程结束。

二、规范灾情信息报送渠道。各镇和相关部门要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网络平台或手机APP客户端软件及时报送灾情信息,若系统网络中断,可通过电话、短信、传真等方式先行报送,网络恢复正常后立即补报。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对于造成因灾人员伤亡失踪及其他严重损失的自然灾害事件,应第一时间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并及时通过系统报送灾情,同时电话报告县应急管理局及相关部门。

三、提高灾情信息的准确性。对于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突发性重特大自然灾害,尤其是造成交通、电力、通讯中断的,各镇和相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灾情核查,及时上报因灾伤亡失踪人口和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户等信息。要建立规范的灾情信息档案,每次灾害要对相关基础资料、台帐做好记录、整理、完善、归档,重大灾情要有照片、视频等资料以备查阅。对因灾造成人员伤亡、失踪的要确认身份、掌握到人。对因灾导致下落不明,暂时无法确认存活或死亡的人员,要按失踪人员进行统计,当发现其仍然存活时要及时予以核减;当确认死亡时,要及时更正,并在因灾死亡人口指标中填报。对因灾住房倒损,要对因灾倒塌和损坏的民房进行评估和鉴定,根据鉴定结论核定倒损房户数和间数,并填写《因灾倒房户台账》。《因灾死亡人口台账》、《因灾倒房户台账》要随《自然灾害灾情统计快报表》一起经单位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

四、明确主体责任。各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灾情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强化报灾力量,明确工作流程,确保制度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对各镇灾情信息报送工作情况,县应急管理局将定期通报,对于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灾情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迟报、谎报、瞒报自然灾害损失情况,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纪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灾害样表

灾种名称:洪涝      灾害发生时间:2019-08-07 09:52:00
受灾人口 因灾死亡人口 因灾失踪人口 因灾伤病人口 紧急转移安置人口 集中安置人口 分散安置人口 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 需过渡性救助人口 因旱需生活救助人口 其中:因旱饮水困难需救助人口 被困人口 农作物受灾面积 其中:农作物成灾面积 其中:农作物绝收面积 草场受灾面积 毁坏耕地面积 饮水困难大牲畜 因灾死亡大牲畜 因灾死亡羊只 倒塌房屋间数 其中:倒塌农房间数 倒塌房屋户数 其中:倒塌农房户数 严重损坏房屋间数 其中:严重损坏农房间数 严重损坏房屋户数 其中:严重损坏农房户数 一般损坏房屋间数 其中:一般损坏农房间数 一般损坏房屋户数 其中:一般损坏农房户数 直接经济损失 其中:农业损失 工矿企业损失 基础设施损失 公益设施损失 家庭财产损失 台风编号 地震震级 受淹城区 受淹镇区 受淹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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