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中共石泉县工业集中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建工作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通知 | ||
索引号 | /2020-0000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工业集中区工作委员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工集委发〔2020〕2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2月1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2-19 14:31 |
内容概述 | 中共石泉县工业集中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建工作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通知 |
系统各党支部,各党建指导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有关精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政治引领,践行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健康平稳发展,现就加强企业党建,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做如下通知,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支部要组织党员和员工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和重要讲话精神,宣传讲解中、省、市、县关于扶持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用活政策,以此增强信心、推进落实,达到共渡难关、“两手抓、两不误”的目的。
二、各支部要组织党员(积极分子)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做好复工复产前后疫情防控各项具体措施,带头落实并监督执行。同时,发挥党员在复工复产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勇挑重担、爱岗敬业、担当作为。
三、各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开展正常的党建工作,采取分散、网络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内活动。制定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当前重点工作,结合当前形势组织开展必要的党群活动,尤其要抓好员工的防控知识普及、形势政策教育、复工复产意义讨论等工作。
四、各党建指导员要立即入企到岗,切实履行指导员工作职责,迅速开展中央精神和有关政策宣讲,加强对企业疫情防控的现场指导监督,直接参与企业复工复产各项工作,积极对接各级及有关部门扶持企业有关政策,重点做好招工返岗、疫情排查、组织生产、代办及项目申报等工作。
五、党工委将开展督查和抽查,对工作不积极、不认真造成不利影响的支部和党务工作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党建工作室要发挥专业服务职能职责,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为企业防控、复工复产提供宣传资料、活动指导和舆论引导。
各支部和各党建指导员要将近期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党工委汇报。
中共石泉县工业集中区工作委员会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