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云雾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春耕生产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zjzfywsz/2020-0028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云雾山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云政发〔2020〕3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2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2-19 12:14
内容概述 云雾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春耕生产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云雾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春耕生产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工作队、村委会:

2月份以来,我县气温迅速回升,加之当前正值春耕生产期间,烧地畔、烧秸秆等野外违规用火明显增多,森林火险等级急剧攀高,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春耕生产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春耕生产期间,各村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会议安排、广播、标语、入户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森林防火大宣传。对各个关键部位,特别是林地交错地带,严禁烧地边草,要向群众讲明白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承担的经济、法律责任以及防火知识、野外用火“十不准”规定,坚决杜绝一切违规野外用火。

二、迅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督查。目前,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镇林业站从本周开始,按照不漏一村一组的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集中检查督查工作。一查村主体责任和包抓责任落实情况;二查到户精准宣传情况;三查护林员巡查是否经常,入山进林路口宣传监控点是否设立发挥职能,重点部位死看硬守是否到位;四查是否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报,林区非法野外用火是否得到控制;五查扑火应急准备是否就绪,各级扑火队是否处于临战状态,防火物资是否充足;六查日常信息报送及应急值守是否规范。各村要积极配合,深入开展一次“拉网式”火灾隐患大检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各村野外用火专项整治工作人员要佩戴“红袖章”,加强巡回检查,确定专人值班值守,对入山车辆、人员开展检查登记,取得实效。

三、严厉打击林区违规违法野外用火。镇林业站将配合县森林公安把“查隐患、破火案”作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抓手,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要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坚决予以打击,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决不能心慈手软,切实形成强大震慑,确保我镇春耕生产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

四、切实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各项准备工作。各村要不断完善和修订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面落实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等工作;加强储备、充实防火物资,确保遇到火灾时能够拿得出、用得上、扑得灭;森林扑火应急队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严阵以待,一旦发生火情,要快速反应、迅速扑灭,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在扑火救灾中要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原则,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严格落实各级人员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各村要把林区<重复>每个山头、林地的防火责任落实到各村组干部,落实到每个巡山人员,确保森林防火责任全面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干部值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断档,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镇纪委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云雾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