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中共云雾山镇委员会 云雾山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云雾山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和云雾山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大队的通知 | ||
索引号 | zjzfywsz/2020-0024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云雾山镇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云发〔2019〕58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11月0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11-20 08:25 |
内容概述 | 中共云雾山镇委员会 云雾山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云雾山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和云雾山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大队的通知 |
各支部,各村委会,镇属各站、办、所,驻镇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各类文明实践活动,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云雾山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和云雾山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大队,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云雾山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所 长:胡 威 镇党委书记
副所长:梁 君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 勇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团主席
胡世海 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杨 敏 镇党委组织委员
汪兆辉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温习伟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罗云进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黄 平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镇实践所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全镇新时代文明实践试点工作,指导各村开展文明实践工作,做好工作规划、人员培训、活动组织等一系列工作,做好志愿者的组织引导、登记注册、先进表彰以及权益保障工作,依托各类平台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镇实践所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镇党委副书记胡世海兼任办公室主任,盛泉、吴娅同志为办公室业务人员,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日常工作。
各村应按照要求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印发组织机构文件报镇党委备案,站长由村党支部书记兼任,并明确2-3名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云雾山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大队
大队长:梁 君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队长:胡世海 镇党委副书记
杨 敏 镇党委组织委员
黄 平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盛 泉 镇党政办主任
陆 涛 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主任、联系办主任
杨传平 镇财政所所长
吴 娅 镇党建办主任
柯有孝 镇公共事业服务站站长
朱齐乐 镇基础设施办主任
石海军 镇民政所所长
王晓俊 镇市场监管所副所长
胡启忠 镇司法所副所长
赵 涛 镇中心小学校长
乐应平 银桥小学校长
胡 明 镇卫生院院长
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大队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总队的领导和指导下,全面负责云雾山镇志愿活动规划,对志愿者服务队伍进行管理培训,对志愿服务活动的内容和具体项目进行计划,并统筹协调好镇机关及各村志愿服务队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各村应按照要求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服务分队,由各村村委会主任担任分队长,在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大队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活动。
特此通知!
中共云雾山镇委员会 云雾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