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xnyncj/2020-0001 公开日期: 2020-02-18 11:35
来源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家禽疫情监测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安排部署,根据陕西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做好家禽疫情监测工作的紧急通知》(陕疫控发〔2020〕4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家禽疫情监测工作

各镇要充分认识家禽疫情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排查监测工作,对本辖区内的家禽养殖场(户)开展家禽不明原因及异常死亡情况的排查工作,摸清情况。尤其对30日内来自湖北省的家禽进行排查和跟踪监管。

二、全面开展监测排查

一是扎实开展养殖环境整治消毒。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消毒工作,扎实开展养殖环境清洗、消毒,减少接触病原风险,严格做好正常淘汰畜禽及其排泄物的无害化处理,养禽场要增加防护栏、防护网,避免家禽与野生鸟类接触。

二是要加强对辖区禽类的临床巡查,重点做好家禽养殖场(户)、活禽交易市场及野鸟迁徙路线家禽养殖场的巡查。一旦发现不明原因家禽死亡、野禽异常死亡等情况,各镇要安排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诊断,现场无法明确诊断的,需立即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派员协助诊断。

三、严格执行疫情报告程序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家禽、野禽异常死亡,应立即向当地镇人民政府报告。镇人民政府需第一时间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开展临床诊断,怀疑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需在2小时内报告县农业农村局,同时按照相关要求采集样品进行相关病原学检测。

四、强化人员防护和生物安全管理

各镇在开展家禽紧急监测过程中,要严格做好人员防护措施,配备口罩、鞋套等相应防护物资,确保工作人员安全;加大养殖场生物安全管理,督促养殖场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等生物安全措施;县畜牧兽医中心做好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兽医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管理,严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的实验活动,杜绝发生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