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0-0000 发布日期: 2020-01-08 09:30
来源 石泉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内容概述 2019年第9至10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事项39件,截止12月25日,已完成25件,正常推进的14件。

石泉县人民政府督查室2019年第9至10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通报

2019年第9至10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事项39件,截止12月25日,已完成25件,正常推进的14件。

下一步,县政府督查室将持续跟踪督办并在近期开展2019年政务督查“回头望”,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加快未办结事项落实进度,确保所有确定事项办结销号。

石泉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2020年1月8日

2019年第9至10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一览表

序号

依据

确定事项

责任单位

时限

落实情况

备注

1

第9次(10月14日召开)

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由各镇负责,会同县应急管理局,重点围绕建设工程、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城市消防、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工业企业以及通村客运等领域,尽快制定属地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排查整治方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同时,各镇安委办要固化安监人员,确保责任夯实到人,确保守住底线。

应急管理局       各镇

 

全县各镇均已成立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固化工作人员,同时制定了属地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排查整治方案。截至目前,县安委办排查交办的35处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

已完成

2

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由县住建局、交通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卫健局、教体科技局、水利局负责,近期分别围绕各自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夯实隐患问题台账管理,抓好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住建局

交通局

公安局

交警大队 卫健局

教体科技局   

水利局

 

县住建局已开展建设工程安全攻坚行动,纠正安全隐患30处,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发现隐患30处,现场督导整改25处;县交通局已开展道路运输、县乡公路养管等领域安全生产检查6次,发现安全隐患1处并整改到位;县公安局已开展危爆物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核查涉爆涉枪涉危单位5家,办理涉枪案件4起,收缴土火枪4支。查处民爆案件1起,罚款5万元;县卫健局安排部署了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已完成自查;县教体科技局对全县45所学校进行了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发现问题127个已全部整改到位;县水利局已开展河道采砂安全检查。

正常推进

3

第9次(10月14日召开)

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局(搬迁办)负责,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地质灾害监控点和高边坡地区开挖点隐患问题台账,夯实监控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安全。

自然资源局(搬迁办)

 

一是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及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排查,建立了工作台账;二是对存在有安全隐患位置及时进行了应急治理;三是落实了安置点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人,定期进行巡查监测。

已完成

4

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由县民政局负责,围绕敬老院秋冬季安全,加强用电、用气、用煤安全检查,确保供养老人生命财产安全。

民政局

 

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及服务对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11月底对全县18所敬老院消防、食品、取暖等方面进行了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了整改通知。12月中旬再次深入各镇和敬老院对全县兜底保障工作进行“回头看”。目前,饶峰、两河、熨斗、迎丰、喜河、丁家坝敬老院均已按照消防安全要求签订消防维保协议。

已完成

5

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由县公安局和城关镇负责,围绕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公安局

城关镇

 

全县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总体成效明显。共印发张贴通告5000余份,安装标识标牌50余块,出动宣传车辆5台巡回播放禁放通告。累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1000余份。全县共检查百货商店300余家,查处违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案件14起、违规销售案件4起,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证照42家,取缔非法经营零售点50余户,收缴烟花爆竹2800余件,行政处罚20余人。

已完成

6

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由耿国泉同志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各镇配合,加强旧宅腾退项目监管,确保科学规范安全施工。

自然资源局

 

目前我县旧宅腾退项目已全部竣工,无安全事故发生。

已完成

7

第9次(10月14日召开)

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由徐家彦同志负责,近期召开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进一步夯实各镇森林防火管护责任。

林业局

 

全县森林防火、松材线虫病防治暨林产业发展工作会已于10月17日召开。

已完成

8

关于脱贫攻坚。由县脱指办负责,紧盯扶贫数据信息这项工作和10月20日至10月底空档期,迅速组建数据核查政策咨询专班,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向上对接,加大督促指导,确保政策解答准确无误、数据核查真实有效。各镇主要负责人为贫困户数据信息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上手包抓薄弱村,班子成员负责分片包抓;各行业部门局长为行业数据信息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片区责任领导,出现问题一律按照包片责任严格追责问责。

脱指办

10月30日前

制定印发了《石泉县信息数据提升工作方案》,严把信息采集、审核、录入关口。明确贫困户信息必须由包户干部负责采集,实行驻村工作队初审、镇级集中复审、县级集中再审的方式层层把关。建立健全了“谁采集、谁审核、谁录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倒查机制,通过集中审核、集中录入、集中比对、集中核实、集中纠错,确保系统数据逻辑准确,与行业部门数据一致,切实做到账账相符。截至目前,全县脱贫攻坚信息数据提升工作已全面结束,全县横向到部门、纵向到镇村的信息数据一个标准、一个口径,国扶办逻辑规则错误已实现清零,12月初国家通报的信息数据质量我县以0错误的成绩位居省市前列,扶贫系统信息数据与行业部门数据、贫困户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已完成

9

第9次(10月14日召开)

关于脱贫攻坚。由徐家彦同志牵头,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抓实抓好产业扶贫工作,尽快制定《石泉县2020年现代农林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按程序印发实施。

农业农村局

 

已制定《石泉县2020年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并提交第46次县委常委会会议讨论,目前已按会议讨论意见对文件进行了修改完善,正在送审。

正常推进

10

关于脱贫攻坚。由徐家彦同志牵头,县脱指办负责,盯住建档立卡贫困户金融逾期风险。由各镇负责,想方设法化解扶贫小额信贷风险,确保不出现金融逾期问题。

脱指办

 

县脱指办召集县人行、各金融机构、各镇召开了联席会议,对存在逾期金额的镇及时下发督办单,由各镇、金融机构和各驻村工作队密切配合,加大化解力度;同时建立到期贷款台账,每月初将本月到期台账下发各镇、村,督促回收,并将扶贫小额贷款作为长期工作抓好落实。截止11月20日,我县已无逾期扶贫小额贷款,存量“户贷企用”类扶贫小额贷款全部化解。

已完成

11

关于脱贫攻坚。由县脱指办牵头,相关镇负责,10月底前完成因持续降雨导致的29户受损房屋修复工作,确保住房安全。

脱指办

10月底前

目前因降雨导致的29户受损房屋已全部修缮完毕,顺利通过了县级脱贫退出自查和市级脱贫退出核查。

已完成

12

关于脱贫攻坚。由县脱指办牵头,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按照农村水毁基础设施项目恢复计划(石发改发〔2019〕433号),对进展缓慢的107个项目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力争尽快开工建设。

脱指办

 

已安排县发改局、扶贫局、财政局联合对石发改发〔2019〕433号文件下达的农村水毁基础设施项目进行专项督查,下发了专项督查通报,督促各镇及交通局、水利局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尽快开工。所有项目已于11月10日前竣工验收。

已完成

13

第9次(10月14日召开)

关于石英石深加工项目用地征收补偿方案。同意收储曾溪镇大沟村六组集体土地(位于原阳安二线建设弃渣场及拌料场临时用地范围内,面积82.7亩,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参照阳安二线征地标准,水田4万元/亩,旱地3.8万元/亩,地上附属物据实补偿)。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程序组织实施。

自然资源局

 

该宗土地尚不具备实施条件,一是地块位于限制建设区,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是地块尚未取得省政府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文件,无法依法启动土地征收工作;三是待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成后,才能按程序申报农用地转用及集体土地征收。

正常推进

14

关于云雾山鬼谷岭旅游景区二期项目贷款。原则同意县城乡开发有限公司严格依照市场规律和公司发展需求,向农发行石泉支行申请贷款1亿元(借款时间1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还款期8年,借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及农发行利率定价确定),用于云雾山鬼谷岭旅游景区中线二期项目建设。由农发行石泉支行负责,按程序尽快放贷并投放到位。

城乡开发公司

 

已于2019年10月向农发行申请云雾山鬼谷岭旅游景区二期工程项目贷款1亿元。配合省、市、县农发行对云雾山鬼谷岭旅游景区二期工程开展了贷前考察,并提交了运营期间的营收情况。根据农发行贷款要求完善了办理贷款所需的各项行政审批,目前项目资料基本齐备,抵押担保资料正在办理中。

正常推进

15

关于云雾山鬼谷岭旅游景区二期项目。由王仁康同志牵头,县城乡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全面梳理云雾山鬼谷岭旅游景区中线二期项目中的纯公益类子项目,尽快召开专题会议,分解落实部门向上争取资金任务。

城乡开发公司

 

已对云雾山鬼谷岭旅游景区中线二期项目中的纯公益类子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并提交政府分解落实部门向上争取资金任务方案,目前文件正在审签中。

正常推进

16

第9次(10月14日召开)

关于云雾山鬼谷岭旅游景区二期项目。由程达斌、李标同志牵头,县城乡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力争10月底前陆续启动建设。

城乡开发公司

10月底前

一是该项目立项及可研报告、社会稳定评估、环境影响报告表、水土保持、洪灾评估、用地预审均已批复,项目规划方案已评审通过,正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是鬼谷子纪念馆装修、污水处理站、文化景观提升、智慧旅游及景区监控音乐票务系统工程已竣工,景区大门、游客管理中心、公厕、排洪设施、停车场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正在编制预算。

正常推进

17

关于云雾山鬼谷岭旅游景区二期项目。由县发改局(秦岭办)负责,县城乡开发有限公司配合,立即向相关省厅衔接汇报索道建设有关事宜,力争11月底前取得批复并开工建设。

发改局

(秦岭办)林业局

11月底前

前期省市发改委(秦岭办)已对该项目出具相关意见报省秦岭保护委员会审批,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相关审批程序发生变化,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暂缓审批。11月20日,经衔接市政府按照新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就该项目重新向省政府申报,省政府办确定由省林业厅牵头予以办理,目前正在按程序审批中。

正常推进

18

第10次(11月9日召开)

关于经济运行。由县统计局王根平同志负责,商发改局胡义辉同志、经贸局刘军同志,新进一批“五上”企业,置换存量,提高质量。

统计局

 

已完成“五上”企业32户(超任务13户),其中工业11户、批发零售14户、服务业5户、建筑业1户、房地产1户。

已完成

19

第10次(11月9日召开)

关于经济运行。由王仁康同志牵头,县招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盘点招商引资项目线索,排出目前至春节前的招商引资活动安排表,由各副县长配合,抓好招商活动开展和项目引进,努力把线索变成项目,把项目变成实实在在的投资。

招商服务中心

 

已制定春节前招商活动安排表并送审,其中海南、上海、深圳、汕头招商活动已开展。

已完成

20

关于县域经济发展和县城建设项目建设。原则同意县发改局提交的县域经济发展和县城建设项目建设具体安排。由发改局整理后,县政府办负责以县政府党组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发改局

政府办

 

《2019年县域经济发展和县城建设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安排情况》已经11月19日第46次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通过。

已完成

21

关于县域经济发展和县城建设项目建设。由县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配合,在11月中旬将第一批县域经济发展和县城建设项目启动资金按每个项目资金20%的比例拨付到项目责任单位。

发改局

11月中旬

经核算,按每个项目资金20%的比例要求,第一批县域经济发展和县城建设项目应拨付启动资金1亿元。目前已向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住建局、县医院、中医院、城乡开发公司、池河镇等单位拨付资金6365万元,剩余补助资金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按需拨付。

正常推进

22

关于县域经济发展和县城建设项目建设。由县发改局负责,县住建局、财政局配合,制定项目考核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绩效考核办法与年度目标考核及下一步资金使用挂钩,对项目推进不力的,资金全部收回并移交问责。

发改局

 

项目考核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正在制定中。

正常推进

23

第10次(11月9日召开)

关于审定《石泉县2020年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原则同意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的《石泉县2020年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农业农村局

 

已制定《石泉县2020年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并提交第46次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目前已按会议讨论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正在送审。

正常推进

24

关于2020年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同意按照8000万元筹措,由县脱指部负责从涉农财政整合资金中筹措5000万元;县财政负责筹措2500万元;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通过向上争取资金筹措300万元;县水利局、林业局通过向上争取资金各负责筹措100万元。

脱指办

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林业局

 

因《石泉县2020年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后,资金筹措意见有修改,待修改后《意见》正式印发后按要求予以落实。

正常推进

25

关于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由耿国泉同志负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工作统筹,及时研究解决我县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自然资源局

 

已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专班先后召开研判、推进会5次,解决我县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已完成

26

关于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由县自然资源局和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整体工作的协调、指导、督办和落实,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予以通报,对工作不作为、不落实的移交纪委监委处理。

自然资源局

 

县自然资源局充分发挥整体协调、指导、督办和落实作用,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下发提醒函2份、督办函3份,确保了问题按期整改到位。

已完成

27

第10次(11月9日召开)

关于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由县住建、水利、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负责,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落实。县林业局负责抓好云雾山鬼谷岭森林公园、莲花湖湿地公园内的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抓好燕翔洞地质公园内的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石泉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抓好县城和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县水利局负责抓好汉江等12条河流和石泉水电站等12个水库及水利保护区内的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

住建局   林业局   水利局   生态环境分局       自然资源局

 

各镇、各相关责任单位已按会议要求开展辖区内和行业领域内违建别墅问题排查整治,全县共发现并上报“违建别墅问题”1个,排查一般性违建问题6个。目前,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已完成

28

关于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由各镇负责,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抓好辖区内违建别墅问题摸排整治,推动工作落实。

各镇

 

已完成

29

关于创业明星表彰。同意县人社局提交的“创业明星”表彰奖励方案。由县人社局负责,筹备适时召开表彰大会。由县政府办负责与县委办衔接,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后予以表彰奖励。

人社局

政府办

 

    11 月21 日,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表彰全县2018 年度民营企业纳税大户、优秀民营企业家、优秀成长型民营企业和“创业明星”的决定》,并于11月22日召开全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暨促进创业就业推进会,对43 名“创业明星”进行了表彰。

已完成

30

第10次(11月9日召开)

 

关于石泉大酒店以商招商整体转让有关事宜。原则同意县招商服务中心提交的石泉大酒店以商招商整体转让方案。由县招商服务中心和城乡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王仁康同志把关后,提交县委常委会最终审定。修改完善注意三个原则:一是解放思想、制衡有效。在实施转让过程中要守住工作底线,对项目开工、进度、营业等关键点要有制衡要求,并作为实施奖补的依据。二是需要城乡开发有限公司配套的土地和设施,在达到相应要求的前提下,同意依法转让、租用或者提供设施无偿使用。三是原则同意转让方案中5年每年奖补300万元,用工首次培训奖补按照人社部门政策执行。

招商服务中心       城乡开发公司

 

已按照会议要求对《转让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县招商服务中心、安康巨丰仓房楼实业有限公司、县城乡公司三方已于12月1日签订《石泉大酒店招商整体转让招商引资协议书》。

已完成

31

关于石泉大酒店以商招商整体转让有关事宜。由县城乡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就是否同意整体转让出具正式书面意见。

城乡开发公司

 

已于12月9日向县政府上报《关于移交石泉大酒店项目的请示》(石城开字〔2019〕118号)。

已完成

32

关于审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和开发实施意见》。原则同意县住建局提交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和开发实施意见》,由县住建局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经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后按程序送审印发实施。

住建局

 

已按程序送审印发了《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片区改造开发的意见》(石办发〔2019〕20 号)。

已完成

33

第10次(11月9日召开)

关于审定《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同意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池河镇五爱村五爱大桥南侧(面积约24.82亩,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出让年限40年,出让起价616万元,竞买保证金316万元,增价幅度为5万元的整数倍/次)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依法按程序组织实施。

自然资源局

 

该宗国有土地挂牌出让时因无单位及个人报名参加竞买,已流拍。目前,因投资方规划设计发生改变,需重新制定出让方案,拟提交下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正常推进

34

关于“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奖励资金兑现事宜。同意按照《石泉县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试行)》(石办发〔2018〕12号)规定,对获得“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命名的饶峰镇胜利村的投资主体陕西都得利农林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按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文旅广电局

 

第46次县委常委会已审定同意对饶峰镇胜利村投资主体奖励资金100万元,已由饶峰镇政府制定奖励资金分配方案并兑现到位。

已完成

35

关于校园安全风险防控预警管理系统建设及加强校园安保力量有关事宜。由县教体科技局负责,尽快启动校园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公开招标实施,严控工程造价。同时,做好与石泉云数据中心结合,有效利用现有设施,避免造成资源浪费。

教体科技局

 

已启动校园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正在办理采购手续。

正常推进

36

关于校园安全风险防控预警管理系统建设及加强校园安保力量有关事宜。由县财政局负责,按照校园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造价总额的50%进行补助,2019年先安排100万元,其余分年度解决。剩余50%由县教体科技局负责向上争取解决。

财政局

教体科技局

 

县财政局已于2019年12月拨付资金100万元,用于校园安全风险防控预警管理系统建设,其余不足部分已在2020年预算中列入200万元。

正常推进

37

第10次(11月9日召开)

关于校园安全风险防控预警管理系统建设及加强校园安保力量有关事宜。同意增加保安24名,由县教体科技局负责落实,工资由县财政按照原有标准负责承担。

教体科技局财政局

 

24名保安已聘请到位,正在组织培训,2020年元月正式上岗,工资已纳入2020年度财政预算计划。

已完成

38

关于校园安全风险防控预警管理系统建设及加强校园安保力量有关事宜。由县教体科技局负责,综合利用“人防+技防”手段,加强校园安全整体管理,筑牢校园安全底线,确保全县校园安全。

教体科技局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装监控探头1273个,实现了重要部位全覆盖,监控系统全部与公安联网。局安全管理员依托手机APP随时查询、调阅校园监控信息,适时动态掌握校园安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截止12月20日,全县45所学校封闭管理100%、“一键报警”安装100%,配备保安162人,保安配备率达100%。

已完成

39

关于石泉县灵雀山佛教文化苑山下资产回购事宜。同意对石泉县灵雀山佛教文化苑山下资产进行回购。由县公共资产经办中心负责,县委统战部、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熨斗镇等配合,依法组织实施回购。由县财政局负责,根据第三方公司审计认定结果,安排回购资金4949183.45元。

公共资产经办中心   财政局

 

县公共资产经办中心已完成石泉县灵雀山佛教文化苑山下资产回购,支付石泉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4949183.45元,并已接管山门外的停车场及附属设施、基础设施和管理用房等资产

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