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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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次(2019年9月6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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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泉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原则同意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石泉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如有修改意见的,尽快书面提交县政府办公室。由徐兴平同志收集并吸收县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交的合理化建议,修改完善后按程序送审印发并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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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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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于2019年9月16日印发《石泉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石政发〔2019〕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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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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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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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耕地及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研究耕地保护和违建别墅整治。由耿国泉同志牵头负责,县自然资源局具体落实,各镇共同配合,抓好补充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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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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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图斑选定、外业举证、方案编制、数据建库等工作,形成了初步成果。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等单位督促指导各镇对重点区域68处项目点位开展违建别墅问题排查,发现违建别墅问题1处,目前正在加快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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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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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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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次(2019年9月6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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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耕地及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研究耕地保护和违建别墅整治。由耿国泉同志负责,县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确保2017、2018年两批次共1480亩指标全部用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各类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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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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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一批649.6亩指标已通过省市验收,可用于各类项目建设;第二批830亩指标项目已全部竣工,目前正在组织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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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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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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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耕地及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研究耕地保护和违建别墅整治。由县财政局负责,先行向县自然资源局安排30万元,用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方案编制和划定工作,划定范围需报经县政府分管领导把关。后续资金缺口由县自然资源局据实向县财政局申请解决。由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具体对接,理清自然资源相关工作经费拨付事宜,保障自然资源局基本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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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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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方案编制和划定工作经费已落实到位。目前已完成技术服务单位采购工作,依据“三调”成果数据选定储备区划定图斑并进行了外业举证,编制了储备区划定方案,正在开展数据建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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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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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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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次(2019年9月6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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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耕地及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研究耕地保护和违建别墅整治。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近期开展专项执法,加大耕地保护和违建别墅执法力度,坚持露头就打,遏制违建苗头,维护市场秩序;由各镇负责,深入开展违建别墅问题排查;由县司法局负责,在对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年度考核中,加强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数量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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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
各 镇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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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已结合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大耕地保护和执法力度。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分局等单位督促指导各镇深入开展违建别墅问题排查,累计排查项目点位68处,发现违建别墅问题1处,目前正在加快整改。县司法局已将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案件情况纳入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督察范畴,并作为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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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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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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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继续强化秸秆禁烧监管工作,原有体制不变。由县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按照职责分工各自负主体责任,共同做好秸秆禁烧监管工作。对蓄意燃烧秸秆的依法处置,对出现的各类问题,严格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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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分局 农业农村局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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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印发了《石泉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县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集中开展秸秆禁烧宣传4次,张贴通告220余份,同时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巡查小组,对各镇、村露天焚烧秸秆情况进行巡查,今年以来累计立案查处焚烧秸秆违法行为25起,秸秆焚烧现象较往年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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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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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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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次(2019年9月6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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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由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适度保障,立即将剩余的40万元秸秆禁烧工作专项资金向县农业农村局调度到位。同时,为每个镇安排5万元经费,由各镇负责切实抓好今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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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各 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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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已于10月9日拨付县农业农村局40万元、11个镇各5万元秸秆禁烧工作专项资金;目前,各镇已按照秸秆禁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秸秆禁烧工作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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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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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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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由王仁康同志牵头,徐家彦同志配合,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负责,抓紧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机制,尽快拟定2019年农作物秸秆禁烧综合治理实施方案,9月份之内以政府名义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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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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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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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于9月24日印发《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19〕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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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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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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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猪稳产保供给工作。由县财政局负责,安排80万非洲猪瘟防控资金,主要用于非洲猪瘟防控电费、疫情防控和紧急情况下的仔猪补贴。由王仁康同志和徐家彦同志召集财政等相关部门和2个重点镇,会商研究资金供给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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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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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已于10月9日拨付县农业农村局非洲猪瘟防控资金80万元;县农业农村局已制定资金使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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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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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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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次(2019年9月6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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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泉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原则同意县生态环境分局提交的《石泉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由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会后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与第三方中介机构商谈,对《报告》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注意三个要点,一是不影响下一步产业发展;二是不影响后期机场区域建设施工和机场运行;三是把握好夜间经济、城市广场、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和县城古街、秦巴风情园、医院、养老机构等节点。《报告》修改完善后经耿国泉、王仁康和周耀宜三位同志把关后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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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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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修改完善《石泉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并于2019年10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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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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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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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汉江四桥复建。原则同意县交通局提交的汉江四桥复建具体意见,按“方案一”的桥型方案恢复和推进汉江四桥项目建设。由县交通局负责,按照保留下一步相关景观复造空间弹性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方案,尽快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后,报人大常委会履行法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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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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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对汉江四桥复建方案进行优化完善并申请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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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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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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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次(2019年9月6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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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汉江四桥复建。由县交通局负责,争取上级专项资金7000万元,其余由县财政局负责争取政府债券和通过财政预算,分年度安排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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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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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正在申报棚改计划,待纳入棚改计划后,在申报专项债券需求时予以申报项目资金;县交通局正在通过市交通局向市发改委申请项目计划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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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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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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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南新区置换办公用房改造。同意县公共资产经办中心提出的以租用方式确定江南新区办公用房方案,资金问题由县财政局负责调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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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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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共资产经办中心已与县城乡开发公司签订江南新区办公用房租赁合同,在房屋装修初期已预付租金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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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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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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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脱贫攻坚产业奖补。同意县脱指办提交的2019年度产业就业精准脱贫“三有”奖补意见,由县财政局负责,筹措2219.43万元就业奖补资金,并按脱贫攻坚项目整合管理办法和支出要求,解决1293.8万元产业奖补资金,按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审议。两笔资金9月中旬之前拨付到位、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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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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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中旬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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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9月10日县脱指办《关于及时拨付2019年度产业就业奖补资金的函》要求,产业奖补资金中519.640609万元从县扶贫局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剩余700万元从财政整合资金列支。县财政局已于9月11日从财政整合资金中拨付700万元至县扶贫局。就业奖补2257.450783万元已拨付至县人社局按照要求和程序进行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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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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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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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次(2019年9月6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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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考核表彰。同意以县政府名义对排名前2名的先进金融机构,排名前10名的先进个人和排名前2名先进金融机构的董事长进行通报表彰,并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对先进个人和先进金融机构董事长进行奖励。奖励资金由县财政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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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局
政府办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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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已于10月8日召开了全县政银企对接会,通报表彰了2018年全县金融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进行了奖励,同时对全县金融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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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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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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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考核表彰。由县政府办、经贸局共同负责,筹备近期召开全县金融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县金融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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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
经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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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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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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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次(2019年9月29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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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脱贫攻坚、教育扶贫保学控辍工作。王仁康同志牵头,杨军同志负责,县发改局具体负责,抓好苏陕协作项目,加快推进社区工厂项目建设,务必按期建成投用。同时,针对社区工厂带贫益贫效果不明显问题尽快研究提出务实管用的对策措施,补齐工作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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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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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11月底,已累计建成新社区工厂22个,实现100户以上移民搬迁安置点新社区工厂全覆盖,吸纳就业79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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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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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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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次(2019年9月29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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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脱贫攻坚、教育扶贫保学控辍工作。县住建局、搬迁办、相关镇负责,10月8日前彻底解决86户住房安全问题,尤其是66户因连续降雨导致房屋受损,及20户“十二五”已脱贫户拟购买公租房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必须解决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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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搬迁办
相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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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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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66户安全住房问题,还有4户购买公租房、3户投亲靠友,剩余13户已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安全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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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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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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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脱贫攻坚、教育扶贫保学控辍工作。县教体科技局负责,重点关注辍学风险户,采取“一对一、人盯人”的战术,落实稳控责任,确保零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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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体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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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全面落实控辍保学“双线”“七长”责任制及十项制度,与属地政府、村委会沟通,夯实属地管理责任并要求学校加强管控,对易辍学学生采取“一对一、人盯人”确保不出现辍学。截至目前,全县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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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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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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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脱贫攻坚、教育扶贫保学控辍工作。县脱指办负责,衔接公安、法院等相关单位,规范“失联”群众认定程序,务必做到权威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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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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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与县公安局衔接,由县公安局各派出所对各镇失联人员出具失联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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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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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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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县扫黑办牵头负责,县公安局及各镇各相关部门立即行动,聚焦“政治站位、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综合治理”整改重点,对中央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望,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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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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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督导反馈共性问题42个、具体问题2个。目前,11个共性问题和2个具体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其余31个共性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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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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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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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次(2019年9月29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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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县扫黑办牵头,公安局负责,按照“五个再来一遍、三个大起底”工作要求,定期安排部署、定期研判形势,层层夯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各项工作举措,确保实现9月30日线索核查、案件侦破“双清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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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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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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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各单位聚力聚焦线索案件“双清”,坚持“列单交办、跟单督办、清单销号”,问题整改在“台账式管理、清单式销号”中有序推进。截止9月30日,全县共侦办涉恶案件8起,其中2起涉恶集团、1起涉恶团伙案件已一审宣判,5起涉恶团伙案件、3起其他涉恶类型个案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当前,除翻查的夏某等三人涉恶案件在侦外,其余涉恶案件办理提前清零;全县共摸排问题线索396条,核查办结370条,核查办结率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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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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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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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恐怖工作。县公安局负责,加大日常反恐怖训练,经常性开展实战演练,做到未雨绸缪,居安思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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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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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目前,已联合各重点反恐目标单位、辖区内各学校开展反恐防暴演练40余场次,组织多警种实战演练3次,开展实弹射击科目20余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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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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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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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恐怖工作。各镇、各部门要始终保持对反恐怖工作的高度警惕性和敏感性,对辖区内车站、文教卫生单位、旅游景区和游客服务中心等人口密集区域及重点部位,实行重点管控,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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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各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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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已联合相关单位对车站、医院、学校、景区、商场开展反恐宣传和反恐防暴检查3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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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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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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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次(2019年9月29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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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恐怖工作。田波同志牵头负责,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公安、教育、文旅等单位配合,自2019年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反恐演练,将各镇政府机关、重点部门单位、各旅游景区纳入演练范围,确保在突发情况时能够有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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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
公安局
教体科技局
文旅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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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印发了《关于报送2019年度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暨续报演练工作资料的通知》(石应急字〔2019〕37号)。截至目前,各镇、各单位共制定突发应急预案演练计划16份、专项应急预案59份,相关责任单位累计开展预案演练2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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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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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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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毒工作。县公安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加强指导,各镇具体负责,通过电视、电话、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宣传毒品的危害和涉毒相关信息,加大禁毒工作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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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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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禁毒办积极协调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利用“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了集中统一宣传;各单位通过微信、QQ、微博等新兴电子媒体开展常态化宣传;公安社区民警常态深入社区、学校、企业、行业场所等进行了多元化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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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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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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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毒工作。县公安局负责,始终对制、贩、运、吸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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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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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已破获涉毒刑事案件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移送起诉7人。查处吸毒10人次,强制隔离戒毒5人次,新发现吸毒人员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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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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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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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次(2019年9月29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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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各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立即行动,对安全生产保持高度的敏感性,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对行业和辖区内的建筑工地、景区景点、危化品运输、道路交通等环节,开展安全大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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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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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委办印发了《关于立即在全县范围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大执法大培训大演练的紧急通知》(石安委办发〔2019〕33号),在民爆物品、物流寄递、大型节庆活动场所、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化品运输车辆、人员密集场所、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校园校车、旅游景区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大执法大培训大演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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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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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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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县交警大队牵头,交安委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各镇配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125”模式,对道路交通违章违法行为及时干预,发挥道路安全劝导员作用,切实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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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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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立一级劝导站12个,择优选拔6名专职劝导员,固定工作岗位,明确职责分工,坚持每天上岗履职,加大对本村、本管辖区机动车、电动车的检查、劝导,督促无牌摩托车及时上牌,及时劝阻无证驾驶摩托车行为。今年以来,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事率明显提高,做到了违法行为有人劝、交通安全宣传有人喊、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无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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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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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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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县交通局负责,抓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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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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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开展船运企业和客、货运船舶安全问题排查。双节期间无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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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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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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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次(2019年9月29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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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行政工作。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司法局牵总负责,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对各镇和行业部门提出普法具体工作要求,强化过程督导和结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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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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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举办了陕西省第十届新媒体快乐普法进乡村大赛安康赛区预赛。牵头组织县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局等单位在4个社区开展“法制进社区”法律知识宣讲。在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深入各镇举行宪法宣传暨平安建设文艺汇演有奖知识问答活动15场次。组织各镇各部门30支代表队参加宪法法律知识竞赛。二是组织相关部门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了集中宣传。三是督促指导村(居)法律顾问常态化到村开展普法教育。四是新编排法治文艺节目1个并在全县11个镇巡演。五是按照普法责任制要求,已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细则》,下一步将对各镇各部门普法工作进行考核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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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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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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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行政工作。加大行政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县司法局负责,定期通报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对行政违法行为视而不见、执法不作为案例进行曝光,亮晒执法部门的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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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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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于12月6日以县委依法治县办名义印发《关于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督察的通知》,目前正在开展执法工作督察,下一步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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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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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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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次(2019年9月29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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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行政工作。迅速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县司法局负责,代县政府起草相关文件,县政府办按程序发文明确。同时,县司法局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制定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确保委员会依法规范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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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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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于12月15日印发《关于成立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成立了石泉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明确了工作规则,确保委员会依法规范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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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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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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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行政工作。大力推动两项创建工作。田波同志牵头,县司法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强化工作对接,确保今年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县,同时,扎实开展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创建工作,确保明年创建成功。财政局负责,安排30万元专项用于创建工作及普法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不足部分由司法局负责争取上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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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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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市上已确定今年创建全国法治营商环境示范市,我县创建待后进行。经与省、市相关单位对接,目前我县已被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表彰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为我县争创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县财政局已先期拨付县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项经费36万元,目前尚有结余未使用,已形成趴窝滞留。待县司法局将前期结余资金使用完后,县财政局再予安排本次会议确定的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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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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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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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行政工作。同意成立石泉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王仁康同志负责,按照直接面对群众的要求,协调办公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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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产
经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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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共资产经办中心已将创投中心西楼交县司法局使用,其中部分用房将用于改造建设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目前正在进行改造装修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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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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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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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行政工作。同意增加选配1名公证员。王仁康同志牵头,县人社局负责,采取公开招聘或抽调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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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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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与司法局已组织进行遴选,待脱贫攻坚工作结束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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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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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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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次(2019年9月29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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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访工作。必须管控好重点人群。县信访局牵头,各镇负责,针对重点对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切实管控好重点信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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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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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全县排查突出重点信访人107人,分别向11个镇交办并落实稳控责任。截止到目前,无赴省进京集体访和进京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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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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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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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访工作。高度重视 “三本账”交办问题办理和初信初访工作。各镇、各部门负责,坚持标本兼治,高质量办好书记民情“三本账”交办事项和初信初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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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 镇
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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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信访局将信访事项全部纳入“三本账”及时转送到有权处理部门办理,并全程跟踪督办,确保信访矛盾及时化解。截止11月底,县委书记民情“三本账”共受理各类民情1194件,办结1112件,办结率93.13%,整体满意率98.38%;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民情“三本账”共受理1377件,办结1261件,办结率91.58%,整体满意率9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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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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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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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访工作。强化信访知识学习培训。县政府办负责,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众工作及信访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办、国办《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列为县政府系统中心组学习必学篇目内容,全面提高政府系统群众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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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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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于10月24日、27日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众工作及信访工作重要论述。同时已将国办《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列入学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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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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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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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次(2019年9月29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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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访工作。加强创新工作宣传。县信访局负责,对我县信访工作暨联系群众工作的亮点做法进行提炼总结,加强宣传,并积极向上汇报衔接,争取上级的认可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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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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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信访局官方微信“石泉民声”影响力逐步加大,已成为群众信访主渠道,“三本账”中约40%来自微信公众号。《民情与信访》杂志已两次刊载石泉信访创新做法,经多次到市对接汇报,石泉创新作法受到市认可肯定,将石泉作为全省人民满意窗口推荐到省信访局。市信访局12月上旬集体组织全体党员到县局来调研指导工作,已确定明年市局将在全省率先试点的“推进群众诉求依法分类处理”定于石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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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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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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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宗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及安置补助方案》。同意喜河镇洞沟村一组、饶峰镇饶峰村二组石两二级公路西侧、两河镇艾心村一组、城关镇杨柳社区上坝四组、云雾山镇板桥村三组等5宗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及安置补助方案。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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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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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河镇艾心村一组宗地因项目另行选址,未予征收。其余4宗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已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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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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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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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同意城关镇杨柳社区红岩片区、城关镇杨柳社区上坝片区、两河镇童关村、后柳镇中坝村中坝河桥头等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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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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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杨柳社区红岩片区、城关镇杨柳社区上坝片区、后柳镇中坝村中坝河桥头等3宗土地已按程序组织出让,目前正在公示期。两河镇潼关村宗地因无人报名而流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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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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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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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土工作。自然资源局负责,强化用地保障,促进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需要开会研究决策的,要及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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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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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已上报2个批次建设用地和1个单独选址项目(石泉县通用机场道路连接线),建设用地报批资料已提交省自然资源厅,目前正在等待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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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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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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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次(2019年9月29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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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镇、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及我县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推进会精神,坚决打赢打好“四大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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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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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在蓝天保卫战方面,强化秸秆禁烧、扬尘管控、烟花爆竹禁放、散煤和餐饮油烟治理等各项工作,截止12月15日,我县优良天数达315天,PM2.5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完成了市考任务。二是在碧水保卫战方面,水电站库区水源地环境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小钢桥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成运行,池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建成目前正在调试,覆盖11个镇18个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完成并通过县级自验。汉江石泉高桥、小钢桥、池河入汉江、饶峰河入汉江段面均保持Ⅱ类水质标准,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三是在净土保卫战方面,积极配合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工作,已完成3个矿山和2个垃圾填埋场信息采集。10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改到位并已销号,清除弃渣4.1万方,清除侵占河道、围垦河道耕地面积75亩。四是在青山保卫战方面,配合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及评估工作、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督查和秦岭别墅核查工作,完成2个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和10家发证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并实施,完成比例达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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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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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次(2019年9月29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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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意成立打赢蓝天保卫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县生态环境分局代县政府起草领导小组及整治行动方案文件,尽快按程序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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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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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于10月10日印发《关于印发石泉县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成立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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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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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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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各相关责任单位全力配合,抓好环保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按期整改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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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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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共17个(我县牵头整改3个)。截止12月16日,我牵头负责的3个已整改到位(其中2个已提交整改验收报告,1个正收集验收相关资料),其余14个问题整改工作正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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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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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生态环境分局及各相关执法单位负责,加大生态环境领域违法案件执法打击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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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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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25份,查封扣押企业1家,环境行政处罚18起,收缴及追缴罚款63.99万元;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活动10余次,相关部门处罚46起,对环境违法企业和生产经营者形成了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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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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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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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石泉鎏金铜蚕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同意成立石泉鎏金铜蚕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由王仁康同志牵头,县公共资产经办中心商审计局、池河镇,依法按程序办理。同时,超前考虑国有资产注资、人员配备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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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产
经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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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共资产经办中心已会同池河镇明确了石泉鎏金铜蚕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章程和法人治理结构,并于2019年10月15日完成公司注册。后续将继续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完善国有资产注资和人员配备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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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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