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陕西省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石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1月26日11时起,全县所有县际及以上客运班线(石泉至西安、石泉至安康、石泉至汉中、石泉至西乡、石泉至佛坪、石泉至宁陕及石泉过境客运班线)暂停营运,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二、自2020年1月26日11时起,县境内所有公路客运站点对以上运营的线路停止售票,对已在网上预约购票或已在售票站点购买车票的乘客予以退票,各客运售票站点免费办理退票手续(每日早8:00-晚18:00),不得收取退票手续费,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新规定,另行通告。
县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915-6321659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联系电话:0915-6321387
县汽车站联系电话:0915-6311050
石泉县交通运输管理局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