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号)

时间:2020-01-26 09:23作者:佚名源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落实陕西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镇、村(社区)和卫部门共同负责,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对湖北省来石、返石人员,及与以上人员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全面筛查,建立一对一联机制,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少于14天的医学隔离观察。其中:对自湖北返石的石泉居民和湖北来石走亲访友在石泉亲友家中居住的人员采取居家隔离;对湖北来石走亲访友在宾馆居住的人员在指定宾馆隔离;对在设卡检测筛查时发现来自疫情发生区域的人员,一律安排至指定的隔离场所进行隔离观察。

、全县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纪念馆、旅游景区、宗教场所一律暂停对外开放,所有大型文体、庙会、广场舞活动一律暂停举办,各类娱乐场所、影院、网吧、酒吧、茶座一律暂停营业。大型商场、超市、夜市、餐馆、农家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一律暂停营业,暂停活禽市场交易。小型商超、农贸市场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营业人员及市场商贩须做好自我防护,杜绝未采取必要防护措施人员进入。

、全县各中小学校一律停止各种形式的补课、培训活动,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一律暂停营业。

暂停跨县长途班线营运,未采取必要防护措施人员禁止乘坐公交车、出租车、通村客运等公共交通工具。

取消县内外一切商务活动,取消春季招聘会、项目开(复)工仪式,节前已离石的企业员工和重点项目用工暂缓石。

、广大干部群众尽量减少走亲访友,尽量不举办、不参加公众聚会聚餐,做到勤洗手、多通风,戴口罩、讲卫生,吃熟肉、拒野味,从简操办丧事,一次性聚集人员不得超过30人,并须事前向所在镇、村(社区)报备。镇、村(社区)和市场监管、卫健部门要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管,并指导操办及参加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及卫生消杀。婚庆等喜事活动一律暂缓举办。

、广大群众要科学理性应对疫情,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支持配合党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八、严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扰乱市场,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从重惩处。

对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予以追究。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项限制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915-6312257

指挥部专家组联系电话:13992574168

 

石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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