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xzrzyj/2020-0096 公开日期: 2019-10-16 09:01
来源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石泉中坝作坊小镇玫瑰庄园及共享农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石泉中坝作坊小镇玫瑰庄园及共享农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陕西巴人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石泉中坝作坊小镇玫瑰庄园及共享农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会审研究,作出如下预审意见:

一、 用地情况

(一)项目名称:石泉中坝作坊小镇玫瑰庄园及共享农庄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18-610922-01-03-044516)。

(二)用地位置:石泉县后柳镇中坝村一组。(四至以勘界报告坐标为准)

(三)用地总规模及建设内容:依据县发改局《关于石泉中坝作坊小镇玫瑰庄园及共享农庄建设项目备案确认书》的规定,该项目占地40亩,新建玫瑰工坊200平方米,蚕桑加工坊280平方米,茶叶加工坊150平方米,乡村振兴展览馆500平方米,停车位10个,民俗小屋10栋1000平方米,观光路3300平方米,电商农产品线下体验中心200平方米,配套道路、给排水、环保、绿化、美好、亮化等相关基础设施。

(四)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用途:经勘界,该建设项目共需用地40亩,现状地类为水田40亩,项目用地全部位于允许建设区。

二、 预审意见及用地要求

(一)该项目用地符合后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你公司应优化设计,应从严控制用地规模,节约、集约使用土地。

(三)该项目在办理下一步用地手续之前需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洪涝灾害评估意见》的建议落实治理和监测工作。

(四)本预审意见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建设审批手续。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