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xzrzyj/2020-0056 | 公开日期: | 2018-09-22 21:41 |
来源 |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石泉县云雾山镇鬼谷岭景区公共租赁性住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石泉县房地产业管理局:
你局报来《关于石泉县云雾山鬼谷岭景区公共租赁性住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会审研究,作出如下预审意见:
一、 用地情况
(一)项目名称:石泉县云雾山鬼谷岭景区公共租赁性住房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18-610922-47-01-056075)
(二)用地位置:石泉县云雾山镇官田村。(四至以勘界报告坐标为准)
(三)用地总规模及建设内容:依据县发改局《关于石泉县云雾山鬼谷岭景区公共租赁性住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850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5100平方米一栋六层砖混结构公共租赁性住房102套。
(四)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用途:经勘界,该建设项目共需用地1943.05平方米,现状地类为旱地1321.28平方米,村庄275.21平方米,有林地346.56平方米,项目用地位置全部位于允许建设区。
二、预审意见及用地要求
(一)该项目用地符合云雾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项目用地规模和各功能分区建设项目符合相关产业用地标准。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项目批准后,你局应优化设计,从严控制用地规模,集约利用土地。
(三)按照《补充耕地承诺书》做好该项目占补平衡工作,落实耕地开垦费用,确保“占一补一、质量同等”。
(四)该项目在办理下一步用地手续之前需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洪涝灾害评估意见》的建议落实治理和监测工作。
(五)本预审意见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建设审批手续。
附: 1、项目用地范围土地利用现状图
2、项目用地范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3、项目用地范围遥感影像图
石泉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