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饶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饶峰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jzfrfz/2020-0003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饶峰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饶政发〔2019〕66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1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1-01 10:30
内容概述 为切实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县政府办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本镇实际,镇防火办决定从 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3月初结束,在全镇集中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石泉县饶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饶峰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饶峰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石泉县饶峰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9日

饶峰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县政府办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本镇实际,镇防火办决定从 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3月初结束,在全镇集中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在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指导下,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依法排查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健全火灾防控体系,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许啟松  镇长

副组长:余佑刚  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王善文  党委副书记

郭  睿  纪委书记

徐玉禄  副镇长

刘平安  组织委员

余世兵  副镇长

张良平  副镇长

邱明兵  派出所所长

成  员:徐安平、黄玉斌、张世元、谢昌勇、董凯、陈朝宅、王俊、吕弘、张诗平

全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办公室,副镇长余世兵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琦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三、整治内容

(一)检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合法性情况。查看企业单位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及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对 1998 年以前建成的厂房、投资额30万元以下的厂房可不核查其是否经过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村民自建房不得用作厂房,若改为厂房时怾经审核与验收或备案、抽查)。

(二)检查消防组织机构和责任制落实情况。查看企业单位是否设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是否有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成立志愿消防组织,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三)检查消防教育培训和灭火应急演练情况。查看是否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其他员工定期进行消防培训,查看重点部位是否有消防安全警示或提示牌,员工是否会使用灭火器材和消火栓,是否组织开展灭火应急演练。

(四)检查自查自改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查看是否按规定组织防火检查,是否进行防火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和消防监督机构指出的问题是否及时改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能够熟练操作。

(五)检查电气线路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查看电气线路、燃气管道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有无乱接乱拉用电器具问题,有无随意动用明火现象;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每年检测维护,灭火器材数量是否充足、是否完好。

(六)检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情况。对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检查各单位“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的落实情况。

(七)其他火灾隐患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情况。生产、储存、住宿为一体的“三合一”现象;随意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易燃可燃保温材料问题;食品加工车间内安装液氨冷冻设备问题;违规使用卷闸门、转门、侧拉门、弹簧门锁闭安全出口问题;擅自动用明火和乱接乱拉大功率电热器具行为;消防安全管理极为混乱,或者无人管理、无人负责问题。

四、整治重点

(一)加强易燃易爆单位消防治理。督促指导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工艺处置技术小组和专家库,组织岗位员工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学”活动,提高火灾防范和专业处置能力。

(二)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派出所要对辖区“九小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向辖区“九小场所”发放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督促配齐消防设施器材,开展火灾隐患自查整改。

(三)开展社会福利机构专项整治。民政所要组织对辖区社会福利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状况,督促落实“标准化”管理。及时督促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单位及时整改,对社会福利机构未安装自动消防设施,疏散楼梯形式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跟踪进度,坚决督促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社会福利机构进行立即整改。

(四)开展旅游景区景点专项检查。项目办要对旅游景区(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场所,特别是重要建筑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违法占用消防通道、停用或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立即整改,切实消除一批火灾隐患,关停一批消防违法企业,曝光一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及个人。

五、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式

(一)企业单位开展自查。专项行动开始后,各单位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组织各基层单位开展单位自查,督促各企业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二)执法部门进行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行业部门要对企业单位进行全面排查。

(三)防火办组织督查。在集中统一行动开始后,镇防火办要及时准确了解工作开展情况。镇防火办将抽调各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适时组成督察组,对督查发现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落实工作不力情况严重的将提请镇政府分管领导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严格实施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村(社区)要认真履行职责,督促本地区开展冬春季节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本地区内消防安全。同时要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各村(社区)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督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抽调业务技术过硬干部组成专项整治工作组进行检查。要切实负起工作责任,防止检查走过场、走形式,尤其对存在重大问题的单位、监管可能存在死角的单位,要重点进行检查,确保检查到位、整改到位。

(三)夯实责任,灵通信息。各村(社区)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工作深入开展,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信息报送,将各村的工作动态、及时提炼总结的工作经验及时上报镇防火办,以便及时推广借鉴;要及时将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统计上报镇防火办,由镇上统一进行集中曝光和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