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thjfj/2019-0267 公开日期: 2019-05-29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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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泉县泉丰本草种植有限公司中药材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石环函〔2019〕124号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关于石泉县泉丰本草种植有限公司中药材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石泉县泉丰本草种植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中药材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于2019年1月12日组织相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和环境管理人员召开了技术评审会。会议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介绍,环评单位对报告表主要内容进行了汇报,与会代表和专家经过讨论和认真评议,并形成评审意见。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报告表》评价结论,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中药材生产加工项目位于石泉县迎丰镇红花坪村一组,加工厂占地11.2亩,种植区占地1200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加工厂地规划建设一栋一层生产车间、一栋一层办公楼、一栋一层仓库、一栋一层综合楼,配套建设药材晒场、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停车场等设施,总建筑面积7000m2。项目车间拟布置生产线1条,年加工桔梗、苦参、射干、黄精、白芨、元胡、乌药等药材1500 t。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4万元。

经审查,该项目不属于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同时取得了县发改局《关于石泉县泉丰本草种植有限公司中药材生产加工项目备案的通知》(石发改发〔2017〕514号),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项目用地取得了县国土局《关于迎丰镇中药材生产加工项目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意见》(石国土资函〔2018〕221号),本项目选址合理,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报告表》编制较规范,主要环保措施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审批同意通过。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中,你单位必须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进行项目建设,本项目若存在建设内容及规模与《报告表》不符,或存在产污情况与实际不符,必须立即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环保措施进行处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落实废水、废气、噪声防治措施,固废规范处置,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中药材加工工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再经吸附设施净化后通过排气筒引至车间屋顶排放;筛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引至屋顶外排;餐饮油烟废气采取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密闭污水处理设施、喷洒抑臭剂等措施抑臭。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再与生产废水经自建的A/O工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灌溉农田,不外排。待镇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统一排入污水管网集中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消音等降噪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中药材杂质和残渣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餐厨垃圾分类集中收集,泔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菜叶菜根等下脚料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设计环保设施等配套工程,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使用。

(四)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及环境监测制度,运营期废气、废水和边界噪声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监测。落实环保投资,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

三、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报告表》及其批复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四、该项目由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