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王域寿因保管不善,将石国用(2012)第1355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王域寿
2019年11月26日